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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下只得一双深黑网眼丝袜,两腿收束,并拢的膝盖略略掩住丰润的胸乳。她正在肆意尖叫,手臂拼命伸展,嘴巴尽情张开,露出干净粉红的口腔,像一头充满欲望的雌兽。

    我羡慕这妞,羡慕得眼珠子发绿。傍晚我躺在床上,恰恰与她面对面。我喜欢长时间静默地注视她。画面投影的部分很有肉欲的味道,暖色的光,有欲念的动作,润泽的肌肤与凉滑的琴键轻触微温,那匪夷所思的风情简直令人无法抗拒。

    至于男人,那是不敢说不敢说哪。我至为迷恋的男性是亚历山大—仲马。想想看,一个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女孩子,无论恋慕着谁,哪怕是隔壁班脸上长满疱疱的青涩小男生,总要好过几百年以前的小说家。亚历山大—仲马,嘿,说说都嫌老土。

    如若是痴迷那种古典庄重的文风倒也罢了,偏偏我对厮人在文学史上沉似金刚的重量所知甚少。外文报纸的新闻我是念过的,那场移送大仲马遗骸进巴黎先贤祠的仪式上,有一出激情的演讲词:

    “亚历山大—仲马!跟随着你,一起进入先贤祠的是童年,那些在秘密中快乐阅读的时光,是感动,奇遇和荣耀跟随着你,我们曾经梦想;跟随着你,我们还要继续梦想。”

    呵不不,我的亚历山大—仲马不是那回事。引诱着我的,是他暧昧的身世。皮肤颜色班驳的大仲马为自己的出身虚弱地搭建了一个纸中楼阁,他在我的回忆里理直气壮地描述父亲的形象:“这有着金属光泽的面色,这天鹅绒一般的栗色的眼,这挺直的高鼻,只能是印度人和喀萨斯人(caucase)的混合。”

    大仲马篡改家史的勇气在我看来十分了不起,那虚伪地、勇敢地活在古老严厉的秩序、规则与荣辱中的男人是我青春岁月的范本。多年来,我学会了以大仲马的方式温情脉脉地提及自己的父亲,婉约、优雅的言说像旧世纪高贵的族徽一般,照亮了我的奔跑。我甚至写过一首稚拙的诗,叫做父亲,还有一张欠缺灵感的铜版画,耗费不少昂贵的材料,也叫做父亲。

    简一百在醉酒以后将我的诗与版画撕得粉碎,并且大着舌头慎重其事地对我说,女儿,相信爹的话,书念得越多,脑子越糊涂。

    这就是我的父亲。简一百。在小说里面,20岁的女孩子通常有智慧富有的爹荫庇着,过一段单纯的白蒙蒙的生活,水晶瓶里插着鸢尾花,床边有钢琴,周末与男伴相约听音乐会。

    我的父亲是两样。对于我,他老人家有一整套经典语录,其中一句是,女儿,若不是看在模样标致的份上,你这样成日家捧住一本书,不务正业,爹我早把你打死一百次了。

    姑且算作黑色幽默吧。简一百在户口薄上另有个虎虎生威的名号,但每个人都叫他简一百。简一百的文化程度是幼稚园大班,数字数到一百就辍学回家。简一百骂人是,你丫祖宗一百代都是坑蒙拐骗的货。简一百买东西是,这玩意儿也能值二十?他妈的你干脆卖一百得了!简一百的人生理想是,啥时辰发了财,老子修一百间屋,娶一百个老婆,生一百个孙子(!)。哈。

    自小我已习惯了简一百那些恶狠狠、掷地作金石声的咒语。不知道世间有没有男巫婆这个名词,装神弄鬼、青面獠牙,用来形容我爹简一百是再合适不过。

    农民简一百,我的父亲,是我生命里全部的卑微与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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