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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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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周末我在表姐裴葱郁的公寓度过。星期五的晚上她永远不在家,我开了门进去,我有她的房门钥匙。她的公寓很小很精致,正对一面人工湖,湖水蓝得好象随时会溅进来。葱郁的品位一向是一流的。

    我靠着躺椅看碟片,葱郁的手机忘了带走,有人发短信给她,你知道么?再过一万年也不会出现一个比我更加爱你的人!你知道么?我的爱在你周围的每个角落!你知道么?你是我生命中的唯一!你知道么?我发错人了我一边念一边笑。

    那张碟是黄片,每个人都在脱衣服,每个人都在咻咻地喘息。看了一阵我关掉它。别误会,我不是圣女,但男欢女爱这回事也分三六九等,至少与阿猫阿狗有点区别吧。

    我躺到床上去,四壁全是相片,葱郁自己的。她是那种水仙花女人,自恋得不得了。相片几乎都被放大,镶嵌在乌木框中,葱郁在镜头前面笑,或是沉思。我反倒喜欢窗边那张小小不起眼的,是在私人会所拍下,背景中的装饰是暗金色调,沿袭了中世纪欧洲宫廷盛行的繁复风格。靠墙有一尊巨大的裸女浮雕,掌心托举一只印度式样的泥水罐,水罐中满是缤纷繁盛的花卉,裸女的眉眼很是模糊,身姿却如伊甸园的夏娃,夸张是夸张了一点,可是丰美圆润得叫人双目喷火。

    几个人循规蹈矩地坐着,葱郁在正中间,左右环绕着斯文男士,一共七位。她披着一袭芽黄色带穗子的西班牙式坎肩,微微笑着,露出干净性感的牙齿,有卡门般的冶艳。

    因为是镜头中唯一的女人,葱郁显得格外纤细,媚眼如丝的神情使得整个场景像经过了柔光镜的处理,轻软荡漾起来。

    照片背面有她手书的一行小字:羊与七只大灰狼。每每看到这滑稽自嘲的注释,我就会忍不住笑,小时听过一个童话,叫做狼与七只小山羊,讲的是七只聪明的小羊羔与邪恶的狼斗智斗勇,最终大获全胜。葱郁却是那只调戏了众狼的羊。

    再有就是,葱郁身旁那个硕壮黎黑的男人,恰好是我从前至为崇拜的一名职业探险家。是,崇拜这个字眼是比较严重,然而毕竟每个女人都有过年少轻狂的15岁。

    我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看见过他摄下的画面,有微蓝色的南极冰川,有润湿繁茂的热带丛林。缘于他的摄象机,我知悉了世间无数美景,很长一段时间,当同班同学在为填报哪一间高中整夜失眠时,我却渴望着去看看三月的尼泊尔,那正是雪融的季节,绿茸茸的小草长得像密密的绒毛,空气清透似水晶。

    有着棕色皮肤的著名探险家在我的日记本上长久停留,我在白日梦里成为他的新娘,穿着最正点的累赘婚服,面纱蒙住脸孔,捧一束影影绰绰的苍兰,在低微的风琴声里,一步步走向那遥远而又英俊的男人。

    数年前他出过一本摄影作品集,那时我刚上高一,学费还欠着一大笔哪,我竟不顾一切地买下了昂贵的一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我足足饿了三天肚子,背着人大口大口地喝凉白开,到最后,连清水都使我觉得恶心。

    就是这样,我仍然在每晚熄灯以后,点起一支蜡烛,慢慢翻看那本厚厚的集子,然后梦见与探险家一道,在非洲湍急的河中漂流,欣赏异域风光,沿途遇见大峡谷的吸血蚂蝗,食人鱼,以及穿草裙的印第安人。他握着我的手,携一枝在毒药中浸过的箭,在密林深处虎视眈眈,整个场景有如人猿泰山那部电影——是的,简微红的想象力到此为止。

    有一阵子,我沉溺于那些荒诞的梦境,它们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是我思想的锦衣。可是这惊怯的情怀悬秘的幻境很快就被葱郁击碎,葱郁轻而易举地还原了探险家的本来面目。

    忘了告诉你,在我之前,葱郁是家族中仅有的大学生,当我挣脱了简一百的魔爪,考上这所师范大学,葱郁已经念完经济学的硕士,成为本市金融界小有名气的铿锵玫瑰。微红葱郁,都是烂醉乡气的颜色,但葱郁是不一样的。

    在初到这座城市的周末,我的心里空得厉害,经常会搭乘一辆车程漫长的公交车,到葱郁那儿去,什么也不做,孵着,渐渐成为习惯。

    葱郁的生活晨昏不定,白昼是她睡觉的时间,她蓬着头发替我开门,把我扔在客厅看电视,自己继续呼呼大睡,在凌乱的睡眠间隙,她会叫我帮忙拿一杯开水,或是从冰箱里取出冰冻过的黄瓜,把黄瓜皮贴在额头,说是滋润皮肤,那模样像一只花脸蛤蟆。她一整天赖在床上,傍晚不过穿了睡衣到露台上呆着,看看斜阳,喝一杯黑啤酒。

    葱郁是有男朋友的,在一个男人与另外一个男人之间,她只有极小极小的空隙。早年她领着一位年轻清秀的男人回过家,村子里都轰动了,葱郁的姨父,简一百,举着一瓶二锅头,摇摇晃晃地闯进葱郁家,说是要宴请侄女婿,耍尽百宝。

    我挤在人堆里看热闹,那男人落落大方,给孩子们一一派送礼物,轮到我,是可以上发条、慢慢摇晃着脑袋转动的米奇。凑近身,我嗅到他身上的香水气息,很好闻。要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只香水叫做晨曦。朗凡出品。

    那辰光村子里的人时常谈论葱郁的好姻缘,只差没编成一首歌谣唱出来。可是上了大学以后,我没有再见过他,问起来,葱郁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

    “他呀,卖色求荣,嫁了阿里山的老巫婆,发配到黑非洲去了。”

    葱郁的语言像黑话,我听得傻掉了。她点起一支烟,缓缓吸一口,瘦削的颈项有着深刻的皱纹。隔一阵,她掐灭了烟蒂,简单地解释,那男孩子辜负了她,跟一名富有的台湾老女人结了婚,双双出国漫游。

    “所以呵,微红,千万别把你的感情浪费到30岁以下的男人身上,他们是一群过冬田鼠,饥饿难耐,一路贪婪地搜寻,永远都在物色营养更好的食物,他的年纪越小,你就是越早被他舍弃的那杯茶。”葱郁一句一句地说,双眼茫然地一直看进空气里去。

    “犯了错不要紧,要紧的是犯一回错,学一回乖”她自言自语,突然笑起来,重重摇撼着我。

    “学乖点,微红,”她斩钉截铁地说“你要知道,这世界总是钱的声音最大,人人都得听它发言。”我给她摇得晕眩,诺诺连声。

    没过多久,我见到她现在进行时态的男伴,果然上了岁数,双鬓斑白,中等身材,穿着考究,气质倒是好的。我们在新开张的韩国餐厅吃饭,见面他就彬彬有礼地给了我一张名片,很绅士的做派,我立即有了增添好感。男人老一点没关系,要紧的是清洁含蓄,最怕猥琐相。

    原来他是执证律师,自己还开着一间文化传播公司,姓张。初时我不识相,张口就称张叔叔,葱郁呵呵笑,纠正我,要我叫张大哥。张先生跟着笑,客套地说:

    “裴裴,你妹妹一定成绩很好。”见鬼了,拿我当小孩子。那一声张大哥塞在我喉咙里,更加叫不出来,只好加油吃菜。撑得我。

    张先生很周到,餐后去品茶,日本茶道,光是看看那一套繁冗讲究的茶艺,已经养眼。下一次见了葱郁,我问起张先生,我思念那些清淡的菜与安静的茶馆。

    “他?”葱郁漫不经心“自然是回家陪老婆孩子了。”

    呵,原来是已婚男人。我不禁怅然,沉默下来。以我的阅历来看,爱上了别人的丈夫,必然会知道爱情是多么凄凉的一件事。

    然而渐渐地,我发觉葱郁与我想象的悲情女角有如南辕北辙。第一,张先生并不是葱郁痴心等待的男人,葱郁身边集聚了好些那种款型的男士,有钱、有太太、有闲情,葱郁是他们生命中至为美丽的风车,而他们同样在葱郁荒芜的时光中一幕幕地流转着。第二,葱郁绝对没有爱上张先生们,她与他们做着无法衡量价值的交换,譬如一头羊换一件绣品,他们的社会地位与交际圈助了葱郁一臂之力,葱郁的业绩一路飙升,先后谋得了信托投资公司策划总监、跨国贸易集团营销主管等等耀眼的职位。

    葱郁在电脑桌上放了一方古典的玻璃镇纸,是荷兰产的,上面的英文字翻译过来就是,男人如河流。葱郁常伏在电脑前做各式预算,那些密实的数据看得我眼晕。工作起来葱郁真是卖命。手提电脑的液晶显示器发出幽蓝的光,就照在那行箴言上,男人如河流。

    我是接受女权教育长大的一代,女人的荣耀来自于彻彻底底脱离男人的膊弯,而不是像葱郁这样烟视媚行,狐假虎威。

    慢慢地我就去得少了,一连三个星期天不见我的踪影,葱郁便到学校来,带了蛋塔之类的小吃,一位中年男人驾一部黑色开蓬跑车,心甘情愿做她的司机,吸一支烟,斜倚车门,等着。

    葱郁穿宽松的旗袍,下摆很长,一路飘拂,一双紫色软底鞋子,绣着白丝绒花,足踝秀气如大理石雕刻,整个造型像是聊斋里标致的女鬼。我的同学没见过这样风情万种的女人,纷纷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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