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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童年及少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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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震动了中国社会,因为女主角是个得了肺痨病的美人,十分像中国的罗曼史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中国的典型美人似乎不是患上了肺痨,就是憔悴得差不多要死的贵妇。甚至在古代,最著名的中国美人,不是患心绞痛,就是患某种神经病的,而她最著名的姿势,是忍受极端痛苦而把眉头皱起来的那一刻。姐姐和我,读过了霍姆兹及作者名字已记不得的法国某作家的侦探小说后,编集了一个我们自己的长篇侦探故事来作弄母亲使她开心,这个故事一天天连续下去,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逃亡和冒险。姐姐是天才,像黛博拉寇儿一样,有伶俐而敏锐的表现力,因此当数年前我在银幕上首次见到寇儿的时候,我心跳得好快,握着女儿的手惊叫:"那就是我二姐的样子!"我太太见过二姐,她很赞同我的看法。

    姐姐在厦门高中毕业以后,想去福州女子大学升学。我听到她在家庭祷告后提出要求,可是一切徒劳。她不想马上结婚,她想去读大学。我说这个故事,原因在此,我父亲却不这么想。姐姐恳求,美言劝诱,而且作种种承诺,可是父亲说"不行"。对我而言,这很可怕。我并不怪父亲,事实上,他不是不希望有一个又能干又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我还记得他读完一篇上海某杂志的一位女作家的文章后说:"真希望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当我的媳妇!"但是像他这样的梦想者,他看不清有什么方法可以办到。女子受大学教育是种浪费,而我们的家庭委实也无法供给。更何况这是一个甚至厦门富裕家庭的儿子也不会到福州或上海去求学的时代。父亲听说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全中国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我相信他大部分是从通问报读到的。我听到父亲自己告诉一个朋友,当他卖去我们在漳州唯一的房子来让二哥可以入大学的契约上签字的时候,眼泪止不住滴在纸上。这就是一个牧师能力的极限。儿子,可以;女儿,不可以;在这个时代,不可以。这不是学费的问题,因为我深信二姐可以在一所基督教大学获得一个名额。这是旅费及零用钱的问题,它可能每年要花费五十至六十银圆。这样,我二姐只好彷徨又彷徨,在厦门教书,等待结婚。这个时代是,女孩一过了廿岁,便必须急于嫁人。我二姐有一个等了很久的求婚者,可是每次母亲晚上找她谈这个问题时,二姐就把灯吹熄避而不谈。她不能进大学,那时候又已经二十一岁。

    二哥即将毕业,可以赚钱供我读书时,大家庭提议我去圣约翰大学攻读,但是到最后一天才决定,因为父亲要狠下心向一个又是好友又是他的过去学生借一百银圆。按照古代中国的规矩,老师是终生的主,是儒家"君、亲、师"中的一位。这位学生现在已成富翁,父亲每次过漳州,都住在他这个学生的家里。因为在他们之间还有一层更深的关系:这个富翁过去是一个聪明却贫穷的孩子,当他在父亲的门下受业的时候,父亲送他一顶帽子,他对这件礼物终身不忘,等它破烂到不能戴的时候,他发誓一生不再戴其他的帽子,而他的确做到了。这就是古代中国所谓的忠——在中国小说或在舞台上所教的强烈的忠,无论武将与文臣,家仆、夫妇之间,都讲究忠。

    父亲知道只要他开口,一定可以借到这笔款。到今天,我还不知道这笔钱偿还了没有。

    这样,我便和二姐及家人一同乘帆船直下西溪,她要到一个叫做"山村"的小村去行婚礼,而我是预定起程到上海读我大学的第一年。那一百银圆的借款问题,像一把达摩克利兹的剑悬在我头上,但我是开心的。那时我十六岁。婚礼过后,二姐从嫁衣的口袋里拿出四角钱给我。分手时她含泪说:"和乐,你有机会去读大学,姐姐因为是女孩不能去。不要辜负自己的机会,下决心做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著名的人。"这就是我家庭模式的全部。

    两年后二姐死于瘟疫,但这些话一直常在我耳际回响。我所以谈这些事,因为它们对于形成我个人的德性有很大的影响力。想成为一名基督徒,就是如二姐告诉我的,是想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吗?在上帝的眼里,读书人对律法及先知的一切知识、学问都没有意义;对一个谦虚、单纯的人,却尽力找出他身上最好的东西;而对于跌倒的,却能把他扶起来。这是耶稣基督的教义中最单纯而不夹缠的纲领。我现在仍能想象出自己是那个在烂泥中打滚来报复姐姐的孩子,而我相信她因此而爱着我。耶稣最特别的地方,他的无与伦比之处,是让税吏、娼妓,比当时那些饱学之士更亲近他。

    圣约翰大学在那个时候已在国际上享有相当的名声,因为它出了几位中国大使,颜惠庆(来自我的家乡厦门),施肇基,顾维钧。它的确是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而在学生们的心中,这也就是圣约翰大学之所以存在的缘故。虽然它是圣公会办的,它对大多数学生的秘密使命却是培植他们成功为买办来做上海大亨们的助手。事实上学生英文的平均水准,并不超过一个买办的条件。校长卜舫济博士,一个真正伟大的人物,他对于自己任务的了解,我想和英国鲁比或伊顿学校的校长差不多。

    他对学生父亲式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每天清晨,早祷会后,他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皮包,带着一个总务,巡视整个校园。我相信这是他每天九点坐进办公室前的晨规。他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所以有人说他一年要读一本长篇小说来使自己一星期中有一个小时来松弛一下。至于图书馆,藏书不超过五、六千本,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籍。其实到哪一所大学读书并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图书馆。学问的实质,像天国一样,在于本身,必须出自内心。我们的心就好比一只猴子,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哪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带领它走向那些好果子。我在那个贫瘠的森林中漫游,读达尔文、赫克尔、拉马克,及小说家温斯顿邱吉尔的杯盘之内。此外,我学习打网球踢足球,甚至向那位从夏威夷来的同学学打棒球,虽然我永远不能把它长成曲线。我参加划船队及五英里竞走的径赛队。说句公道话,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自己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青春的心是跃跃欲试的,我张望着所能找到的,贪吃一切可食的,就像一只公园里的松鼠,无论他吃什么都能吸收而且滋朴。那个好思想的心,一经入水,便航行在一望无涯且时有暴风雨的海上。人仰望群星而惊异,而船却在挣扎撞击,在波浪中前后左右摇动。我记得二年级时回家度暑假。父亲请我讲道(这种事我甚至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已做过好多次,因为父亲不喜拘泥传统习惯,而且想让爱饶舌的我出出风头)。我选择了一个讲题:把圣经当文学来读。对那些农夫基督徒谈到圣经像文学,的确是毫无意义,但这种观念当时在我意识的最前线,于是它就溜出来了。记得我曾说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灭尽亚玛力人及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是进化的,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进而为万国万民的独一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你该可以想象得到礼拜天晚餐时我父亲的脸色!他可能看出,他已经做了一件错事。他认得一个厦门人,英文很好,却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是一个恶兆,"英文好,但却是一个无神论者。"因此他很怕我也会走上无神主义的道路。

    我很喜欢那所大学却不重视功课。考试那一礼拜,其他学生都在拼命补习,我却到苏州河钓鱼,脑筋里从来没有想到考试会不及格。在中学及大学我都常常是第二名,因为常有死读书的笨蛋,把第一名拿了去。

    在这里我必须提到中文课程,因为它在我后来的基督教信仰上,造成了很大的反动。例如,上中文民法课时在书桌底下读张伯伦的十九世纪的基础。为什么会有民法一科,我始终无法了解。那位中国老师是一位老秀才,戴着一副大眼镜,体重至少有八十磅。秀才是从来没有学过授课或演讲的。那本民法教科书是一本用大字编印只有一百多页的东西,可以坐下来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们却当它是整学期的教材。因为它被列入课程中,所以我们要强迫捱过。每周那位民法"教授"读给我们听十至十五行左右,需时约十五分钟,那一小时其他时间,他就不言不动,在他的座位上缩成一团,可能是透过眼镜注视我们,而我们也在沉默中看着他。不幸这是一种我无法通过的表演,内心的一种绝对的空虚是难以自抑的,而我也并不想像佛家禅宗般的入定。这是圣约翰大学中文课的典型。最坏的是即使连着几年中文课程考试不及格,仍可以得到一张圣约翰大学的文凭。事实上,学校并不重视对中国事情的研究,这种现象到一九三年以后才好转。

    刚开始的时候,我对中国历史有兴趣,可是进入圣约翰大学,就突然中止。一心不能事二主,而我爱上英文。我丢开毛笔拿起了自来水笔,甚至我在莱比锡研究的时候,父亲仍常来信说他非常以我的书法为耻。中国书法是一种要用平生努力才能写到完美的艺术,这必须完全投入而亲身去做,而且必是大学之后的一部分教育。心的持续生长与成熟,大部分是仰赖把中学及大学的所学抛弃。以我的情形来说,这种抛弃的过程,是走一条曲线返回中国学术的研究,而且把我的基督信仰跟着抛弃。

    这时我学习当牧师,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在圣约翰大学神学院注册,这是第一次被暴风袭击。训诂学对别人比对我合适,因为我要追寻伟大的思想及理想。不久,我成为福禄特尔的崇拜者,虽然在离开圣约翰大学以前,并没有对福禄特尔作直接的探讨。我的问题,有时会发现互相矛盾的答案,有时没有答案。一被袭击,我就逃走,再度被袭击,再次后退。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的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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