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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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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众妻妾努力的生,想生出一位金家太子,谁知生的都是千金,生到第四个金明珠,金乞儿当真火大了,扬言再生女儿就送人当童养媳,他不再养女儿了!

    那时,即将临盆的薛姣已心生警惕,怕生下的又是女儿,到时候女儿命苦不打紧,更严重的是,她察觉生下女儿的小妾们到后来都逃不了深闺冷落的命运,金乞儿正好趁此机会再纳新宠。所以,她很机警的先一步与娘家的兄嫂商议好对策,准备偷龙转凤。

    临盆时,果然是是个女娃,薛家嫂子已买妥一男婴来偷换,谁知薛姣竟临时变卦,她太喜欢刚出生的女婴,因为她和自己长得十分相像,简直是一见投缘。

    但为了母女日后的前程,薛姣暂时忍耐,将女婴交给嫂子带到乡下扶养,怀里抱著偷买来的男婴接受家人的祝福和嫉妒,但除了请满月酒当天让男婴公开亮相之外,薛姣以一连串的迷这说法杜绝旁人亲近她的“儿子”连金乞儿都不例外。

    金乞儿这一生最爱的就是黄澄澄的金块、金元宝,理所当然,他为刚出世的宝贝“儿子”取名:金元宝!

    孩子满周岁时,薛姣以身体不适为由,抱著男婴回娘家一住三个月,重回夫家时抱著的是自己亲生、穿著男童服饰、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一直过了十二年,薛姣终于如愿生下香火子金富国,才公开这个秘密,让元宝恢女儿身,但起步已晚,过了适合缠足的年龄,元宝的一双天足使她在婚姻市场上一开始就注定会输,没有一个好家世的青年才俊愿娶一个大脚新娘。

    俗话说“勤能补拙”先天条件已经差,假使能够在妇德、妇工上头多费点心思学习,好歹培养一项值得宣扬的专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不知是元宝天生资质太差,还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纵容,她什么都学,却是什么都不精。

    元宝的个性乐观又现实,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姐妹们若取笑她一双天足,她除了找机会连本带利的修理她们一顿之外,可不会羡慕人家的二寸公莲,她亲眼见过几位姐妹在缠足时所吃的苦头,以及缠足之后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辽阔,一双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无法谅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没有选择权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轨道。对所有错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潜意识的会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来比喻金明珠的织布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她所织出来的绫罗绸缎之轻柔明丽,正是那所谓的“一狐之腋”她被封为杭州第一织女,身价不同凡响,苏杭一带的丝织业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这一颗价值连城的明珠。

    金乞儿很清楚这个女儿的不平凡,所以开价很,高已回绝了三家织纺,等最识货的买主出现。

    而今元宝知道,这位“散财女婿”终于现身,九成九老爹会应允,有好戏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为快。

    金明珠在丫头香儿的扶持下姗姗走来。

    元宝一见就有气“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莲似的,不让丫头扶著就不会走路啦?作怪!”她娘亲和至交默婵也是金莲一双,不照样行走如云。

    彷佛要和元宝的形象作一个明显的对比似的,金明珠的一举一动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会规范下的大家闺秀模样。就因为太标准化了,反而缺少个人色彩,元宝于是奉送她一个外号:石头明珠。

    “几日不见,你的脚是扭伤还是烫到,走路都要人扶?”元宝啧啧有声,以同情的口吻说:“保重点,如今你可是爹的贵重资产之一,全杭州的贵公子欲求的贤妻最佳人选。谁娶了你,这辈子吃穿都不愁。”

    明珠骄矜的端坐如仪,不动膝,不摇裙。

    “一个人有可取之处,自然是仰慕者有之,嫉恨者也有之,除了心平气和之外,只有安慰自己至少胜过滞销品多多。”她轻声细语,连牙齿都未露出,骂起人来却是刀刀见血。

    元宝一向皮厚,给人损两句无关痛痒。事实上,生在女儿国,上无兄长可撒娇,父亲又是认钱不认女儿,金家的女千金们个个有一套自保之道,纵使生得是百媚千娇,连只蚂蚁都踩不死,却没一个好欺负的。

    “呵!天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一个人著是不晓得虚怀若谷的道理,迟早会受人鄙弃,对姑娘家而言尤是。”元宝出口成章,亳不犹疑,显然姐妹之间时常有机会“训练口才”反应快得很。

    “不必你猫哭耗子假慈悲,有空嚼舌根,不妨多烦恼一下你的下半生,有道是:才子配佳人,瘸驴对破磨。”明珠面不改色,眼睛都不眨。

    元宝却得意起来,嘻嘻而笑。

    “太好了,你都承认自己是瘸驴,正好配上陈菊如那个又老又色、早已被掏空身子的破磨矮冬瓜。”

    “你说什么?”明珠喃喃的摇头。元宝向来消息灵通,但也不该灵通到使她突然心中一紧,莫名其妙的害怕起来。

    元宝那晶亮的、狡狯的、邪气的眼光,可有些幸灾乐祸?

    “陈菊如世居湖州,在杭州也算得上是一号叫得出名的人物,你是知道的,不过,详情如何还有待我来解说。”元宝眼睛发亮,颇为得意似的。

    “陈菊如,湖州人氏,今年五十有二,湖州第一大织坊锦织坊就是他的。此人性喜渔色,纳妾的速度比咱们老爹快上十位,儿子、女儿一大堆,去年元配去世,如今正缺一位填房,于是派王媒婆来说媒,意图迎娶金金家最值钱的那颗明珠,需要多少聘金、礼数,任由老爹开口,只求明珠小姐肯作他的继室。”

    “我不答应。”明珠忘情的叫道。少女情怀总是诗,谁愿嫁一个糟老头子?

    “那可由不得你。”元宝有些同情她,只有一点点喔!

    “爹会拒绝的,”明珠努力镇定自己,夸张的掩饰内心的悲愤。“爹知道,我值得更好的。”

    “老姐,你都高龄十九啦!”元宝似笑非笑的。“如果早两年,老爹可能会拒绝,不过也只是可能而已啦!爹的毛病你也知道,有人要任由他予取予求,别说女儿,老婆他都肯卖。”

    “你太邪恶了!”明珠狠狠的说道。

    “你高尚、你矫情,可也别想老爹会感动。”

    “我压根儿不相信你对我所提的每一个字。”

    元宝笑了,笑得好不屑。

    “等著吧!很快会有人请你去前厅走一趟。”

    她漫不经心的抛下一团谜题给明珠,没事人似的伸手在竹篮里挑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桃子,一抛“香儿,接著。吃吧!别客气,反正你家小姐是不屑吃我的东西。”元宝自己也拣了一个来吃,很甜嘛!蔡头那老贼就是欠人教训。

    “多谢五小姐。”香儿生性机灵,知晓五小姐是有本领的,万一金明珠的婚事属实,唯一有能力挽救金明珠免遭不幸,能教金乞儿改变主意的人,唯有眼前这位五小姐,所以香儿颇为明珠着急,心知断不能开罪五小姐呀!

    偏偏金明珠是外柔内刚的性子,今生取不屑与金元宝同流合污。

    同流合污?多么严重的字眼。不错,金明珠就是对这个小自己一个月出生的妹妹,左看不顺眼,右看直揪心,不屑之极。也难怪,像她这样道德观严谨、有点拘泥僵化的标准千金小姐,对于一个突变异种,自然是无法交心了,那太污蔑她高贵的心灵。

    元宝才不甩她哩!吃桃子吃得津津有味。

    不多时,果然有一名仆妇送茶叶给元宝,顺便请四小姐去见老爷。

    金明珠临走之前瞪了元宝一眼,她看到元宝手中把玩著一包上等茶叶,还吩咐巧云拿银罐子装好,并叮咛她锁好;明珠忍不住又瞪上一眼父亲为何专宠金元宝?把她宠坏了,对谁有好处?

    假使她晓得父亲也是受人威胁,心里就会好过多了。

    要说元宝有多不良?那也未必。她只是比较懂得生存之道,勇于表现自我而已,这归功或归咎于她小时候的男性教育。要怪,就怪大人的心眼太多,老爹的重男轻女,老娘的现实功利,成就了今日的金元宝。

    “石头明珠,多保重啊!”元宝在她背后放风凉话。

    金明珠不知是真没听见还是置若罔闻,背脊挺得直直的,头也不回地走了。

    “嘿嘿!我等你哭著回来。”

    “小姐!”巧云小小的脸儿严肃极了。“你不应该幸灾乐祸,最好也别多管闲事,还有,你早该去向夫人请安了。”

    “我说巧云,你还真是管家婆一个耶,我娘是派你来管我的吗?”

    “我娘和十三姨太的作战还没结束,哪有时间管我?”元宝嗤笑着,投给她谴责的眼光。“我要去看好戏了。我娘若问起我,说我有空再过去。”

    巧云阻止不了,感伤的自语:“她迟早会闯祸!不过,她本人是不要紧啦!只是专门连累身边的人,未免太教人伤脑筋了。”

    然而,元宝却是神采飞扬的直奔前厅,她很安静,一点也没有闯祸,而是正大光明的偷看、偷听,简直不知羞耻为何物。

    金乞儿神色自若的向四女儿宣布她的婚事,那位自愿当冤大头的四女婿正是湖洲“锦织坊”的主人陈菊如,此人痴长几岁,却懂事得很,聘礼给得很大方。哈哈哈!这样的人合该给金家作女婿。

    “可是,爹”金明珠长这么大,第一次反抗父亲“他太老了!”

    “老?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要你煮来吃。”金乞儿道。

    噗!一旁的十三姨太冷不防的把一口茶全喷出来,咳咳的猛咳不已,听老爷说的是什么话呀?

    “哎呀!瞧你这女人多浪费。”金乞儿眼睛发赤的夺过她手中的茶,自己喝。

    “爹,我不要嫁陈老板。”金明珠极力装出庄重严肃的样子,声音却很软弱。

    但,如此的挑衅

    金乞儿粗鲁的么喝“告诉你一声,是因为你娘死了,否则,哪里轮得到你来我面前罗唆。下去!你自己准备、准备,下月初六陈家会来下聘。至于嫁妆嘛!看在你是最不会让我赔钱的一个,就比照大妞的身价。”言外之意是老子看得起你,把你和正室生的女儿一样看待,可别寸进尺,不知轻重。

    金明珠咬住下唇泪走了。

    “真没用,这样就打退堂鼓。”元宝看戏看得不过瘾,也就懒得去同情石头明珠。“在我面前的伶牙俐齿藏哪儿去了?没三两句就败在老爹手下,真不像爹的孩子。”她本来还心存一丝善意,只要金明珠很努力、很努力的反抗,压倒老爹的声势,她可以免费声援她。

    “软骨头,欺善怕恶,没救了。”

    元宝转身走到母亲住的地方报到,不但拐带了几样好东西回房,顺便还捉弄一下金富国,才又像一阵旋风般的走了。

    薛姣和金富国则是同时松了一口大气。

    那天夜里,却发生了一件耸人听闻的大事

    金明珠上吊自杀!幸而抢救得早,没死成,但却足以让金乞儿跳脚。

    金明珠枉活了十八年,到今天才显示出她的重要性,搅得金家上下人仰马翻。

    金乞儿在外头大骂:“你嫌老爱少,老子就把你许配给年轻的乞丐,免费奉送。哼!赔钱货就是赔钱货。”

    金明珠听了,只有暗自垂泪。

    这门亲事到底还是算了。金乞儿再狠,也忌讳家里多一名冤鬼,那太伤体面。

    谁也没料到端庄贞娴的金明珠会采取如此激烈的抗争手段,使人大开眼界。

    “这可不足以效法。”薛姣不忘提醒女儿“一哭二闹三上吊,太老套了,你爹是没碰上才给她吓一跳,再有下次,她死她的,你爹的聘礼照收,让人将牌位娶回去。”

    元宝搜出老娘私藏的高级蜜饯,边吃边说:“她没哭没闹,是直接上吊。”

    “这样闷声不响的人才可怕。”薛姣皱眉。“哎哟!元宝,你可不可以细嚼慢咽,像我这样一颗含在嘴里可以吃上好久,而且吃得乾乾净净,一点渣儿都不浪费。”

    “呸!”元宝吐出核儿,她学不会老娘的特异功能,难免留下一点肉渣在果核上,再丢一颗入嘴,看得薛姣心疼不已。

    “怪不得你爹总是说你浪费、败家”

    “你别提爹,一提到他,我就有气。”

    “你说什么神经话?”

    “老爹太狠啦!把石头明珠配给陈菊如,白发红颜,难怪她想不开。”元宝同情地说:“你想想,大姐嫁给张师涯,那人虽然沉闷无趣,足以将老婆闷成木偶人,但他好歹年轻力壮,夫妻可以共白首;二姐、三姐许配的都是世家子弟,江南有名的才子,夫唱妇随,甚为美满。相比之下,石头明珠哪里甘心嫁给糟老头?”

    “谁教她没有亲娘呢!”

    “正因为她没有娘,她更想争一口气,更不愿意输给其他姐妹。”

    “有志气是好的,但也要有智慧去衡量局势。”薛姣的语调中含著某种嘲讽的意味。“她是织女,织出美丽的布匹是她的天职,肯来求亲的必然是江南有名的织坊,付出昴贵的代价,来换取她终身的奉献。那些人算得可精了,没有做赔本生意的道理,必然要从明珠身上赚回十倍、百的回馈啊!”“她也真笨,做什么织女嘛!不如像二姐、三姐只会吟诗、弹琴,成天无病呻吟,就吸引一票风流才子慕名来求亲,轻松多了。”

    “人尽其才,要你吟诗、弹琴,你做得来吗?”女儿不长进,薛姣倒也没什么好夸口的。

    元宝的光像利刃般盯住母亲,灵敏圆滑的接下去“你不会也在打主意想把我嫁出去吧?”

    “我哪有这么大的本事呀?我上哪儿给你找一个丈夫?”薛姣微微一笑,同时耸耸肩。“那是你爹该头疼的事,不是我。”

    “漂亮的一招。”元宝以揶揄的表情说。

    “或许,你自个儿也该留意一下你的终身大事?”

    “我可没发疯!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三妻四妾,天天引爆女人战争,这个女人拚了命去伤害那个女人,只为了一个色鬼丈夫,太可笑了。”

    薛姣一脸恐怖的表情,她赌咒她可从来没有教导元宝这些偏差观念。

    “我也不欣赏你的幽默感。”薛姣软弱地说。

    “我可是认真的。”

    她们彼此对视著,而薛姣输了。

    这真是奇特。金乞儿对元宝最感棘手,长久以来,绞尽脑汁想摆脱她,却没一个男人有胆来提亲,害他叹不只一百次,可是没用,元宝偏偏最像他,除了不够爱钱之外,他俩个性上颇为神似,一样的教人伤脑筋。他们晓得他们想要什么,知道自己有办法得到,并著手去得到,从不担心会冒犯到别人。

    说来很玄,也很无奈,通常被父母嫌弃或讨厌的那个孩子,身上必然遗传了父母本身最多的“劣根性”只是大人们绝不肯承认自己有不是之处,只怪上苍捉弄,害他生下这个不肖子或不肖女。

    金乞儿又岂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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