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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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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广泽手中的电话并没有放下来,按下另一串电话号码,他的脸上扬起一抹看上去很优雅的微笑

    “喂!我找孙助理是蓓蕾吗?我是郗伟广泽”

    *******

    晚上八点整的时候,温霁华穿着一身鹅黄色的小洋装出现在西餐厅里。如果注意看你会发现,她脚上的鞋子还是一双休闲鞋。侍应生礼貌地询问道:“小姐,请问有预约吗?”

    “我和郗伟广泽先生有约,他已经定了位子。”霁华克制着自己不要四下张望,暖日说在这种地方一言一行都得谨慎小心。

    侍应生扫了她一眼,随即想起了半个小时前就已经来到这儿的那位先生正是叫郗伟广泽。“小姐,这边请。”他将她领了过去。

    越是临近那处预约的位子,霁华越是觉得紧张,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不舒服,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正等着她,可会是什么呢?

    近了近了!她已经看见他的背影了,走到他的跟前,她顿时愣住了一还有一位小姐在座!她认识她,那天在酒会上与郗伟广泽有说有笑的那位气质型美女。为什么她会在这儿?是巧遇还是有人刻意安排?

    面对她置疑的眼神,广泽的神情倒是很自然,站起身,他亲自为她拉开椅子“坐啊!”霁华呆愣了片刻,最后还是坐了下来。静静地打量着对面那位气质型美女,她发现人家也正在注视着她。

    便泽招呼侍应生上菜,趁这工夫他为她们彼此介绍了起来“这位是孙蓓蕾小姐,孙家与郗家是世交,蓓蕾的父母都在大学任教,她现在就职于‘dragon’集团下属的另一家公司,任总裁助理。这位是温霁华小姐,她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

    孙蓓蕾优雅地朝霁华点了点头,就算是见过了。随后,她又和广泽攀谈了起来,两个人坐得很近,有说有笑的,看上去就像一对情侣。霁华插不上嘴,只能静静地看着,静静地听着,静静地沉思着。

    突然,广泽和孙蓓蕾不知道说起了什么问题,两个人暖昧地看着彼此。然后,广泽倾身向前,蜻蜓点水似的吻上了孙蓓蕾的唇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霁华甚至来不及反应,一切已经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海中,抹都抹不去。

    仿巴洛克式的西餐厅内灯火辉煌,小提琴奏响的旋律惟美得有些虚幻。霁华环绕着四周,想要找出些什么找出些什么是她所喜欢的,是她所熟悉的,是她所能感知、所能把握的东西。可惜没有!什么也投有!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属于她的世界。

    霁华突然明白了过来,她明白了他为什么请她吃饭,为什么选择这里作为用餐的地点,为什么请上孙蓓蕾,为什么当着她的面吻那位气质型美女她明白了!通通都明白了!

    他在告诉她!告诉她,他们的世界有多大的区别;告诉她,他是气质高雅的绅士,而她只是个出生花农世家的俗妞儿;告诉她,他的选择只会是同样气质型的美女;告诉她,那一吻在他心目中根本就不算什么,他可以随时随地吻任何一个他想吻的人

    被了!真的够了!

    她明白的,如果他肯亲口告诉她,她会明白的。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看起来最优雅,却是最残忍的一种方式来告诉她这是最不可原谅的地方。

    懊离开这个不属于她的地方吗?该将这么高雅的地方留给这一对似乎很高雅的人吗?该吗?

    不!不该!

    霁华心里有了主意,看上去她像是有些不耐烦,好在可以吃的东西就此时上来了。就像广泽教给她的那样,头盘是一道沙律,她才不管什么餐具从外向内用的原则呢!拿起一把大叉子,她狠狠地叉着餐盘里的蔬菜,再狠狠地嚼着,时不时地发出牙齿摩擦的声音。

    便泽一边和孙蓓蕾聊着,一边抽空看看霁华的情形。如果她不像叉仇人一样叉着盘子里的蔬菜,他会觉得她的神情非常正常,一点矣谒也没有。

    解决完盘子里的沙律,霁华开始大声催促侍应生上第一道菜。临桌的客人开始将视线望向他们,那些看起来气质非凡的人似乎在等着看好戏。

    第一道菜上来了,看上去像是鱼肉,至于是什么鱼,霁华也弄不明白。她只是高举着刀叉,机械地解剖着鱼体。刀叉碰上誓盘的声音清脆得有些刺耳,她像是什么也没听见,仍是切着、吃着。解决完了餐盘里的鱼肉,她还打了一个很响亮的饱嗝。

    便泽斜斜地瞄着她,他总觉得她的神情平静得有些不正常,可究竟是哪里不正常,他又说不真切。

    正当他摸不着头脑的时候,霁华突然高高地叫嚷了起来“侍应生,我要一杯贝林格酒庄的‘北海岸金粉黛红酒’。”

    侍应生恭敬地立在一边“小姐,北海岸金粉黛红酒与您的餐食不相配,还是用桌上这瓶吧!”

    “我就要北海岸金粉黛红酒!”她还较起真来。

    侍应生看了看她身边的郗伟广泽,这种二百八十美元一杯的酒可不便宜,还是问买单的人吧!

    便泽朝侍应生点了点头,既然她要,他会买给她的。

    霁华接过侍应生递来的酒,拉开椅子站起身。晃啊晃,阿,晃到了广泽的身边“这杯酒很贵,是吧?来!我就用这么贵的酒敬你!”

    她抓着酒杯高举过他的头顶,手一斜,二百八十美元从他的头顶顺势流淌了下来一滴不漏!四周一片哗然。广泽却只是呆呆的,呆呆地瞧着一直微笑着的霁华,他彻底地沉默了。所有的优雅已经不复存在,他有的只是满脸满身满心的狼狈。

    一旁的孙蓓蕾一边拿着面纸为他擦拭着,一边指责着霁华“你也太没教养,太没气质了吧!居然做出这种事来!”

    “我就是没气质!”霁华依然是微笑着的“我是俗妞儿嘛!我怎么会有气质?我当然和你们这些自认为气质高雅的人不一样,所以我才用这么显身份的高贵的酒来敬他啊!”孙蓓蕾一时也忘记了形象,在大庭广众之下骂了出来“你你简直无耻!”

    “我的牙齿很周全。”霁华还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大门牙,凝望着静坐在一边的广泽,她的眼里有着与脸上的笑容不符的伤庸“我是俗,可我会将心中的感情真实地表白出来。可你呢?你以为你的气质高雅、你的风度翩翩,你就可以随意伤害别人吗?你错了!在感情里,你才是真正的大俗人!”

    转过身,她走得异常潇洒,不带任何的留恋再无留恋。

    远远地望着她的背影,广泽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挣扎,他想拉住她,他想道歉,他想最终,他只是站起了身,丢出一句“我去洗手间。”

    需要清洗的不仅是他的衣服,还有他那颗烦乱的心!

    *******

    将孙蓓蕾送上计程车,郗伟广泽马不停蹄地开着车来到了东施公寓。他越想越不对,要是不跟那个俗妞儿把话说清楚,他会整夜睡不着的。

    等不及电梯,他一口气爬上七层楼,按下了门铃。来开门的是丑丫头沐暖日,今晚落星去医院当班,只有她一个人留守在家中。她已经连续工作了差不多四十个小时,脑袋昏昏,她的身体也发出了预警,开始出现持续性低热。

    看见广泽,她强打起精神“你不是和霁华出去吃晚餐了嘛!怎么又跑来这里?”

    听见她的话,广泽先慌了“这么说霁华还没回来?”

    暖日打量着他染了红色污渍的衬衣,顿时明白了过来,将他让进屋,她倒了一杯水递给他“你怎么惹霁华了?”看见他低头不语的闪躲神色,她又猜到了几分。“你不好意思说,我代你说吧!你是不是找了一个气质型美女作陪,而且还当着霁华的面,吻了那位气质型美女?”

    便泽一愣,心想她怎么会知道?难道霁华回来了?

    “不用看了,霁华根本就没回来,所有的事都是我猜的。”暖日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我了解霁华,我知道她不会因为你拒绝她的感情就拿酒泼你。那么肯定就是你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气得她失去了理智。我对学长你多少也有些了解,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坦率地拒绝她,为了顾及自己的气质和形象,你一定会用另一种看起来很礼貌,其实很伤人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既然你们之间的问题是因为一吻开始,那你能想到的解决方式就是用另一个吻来告诉霁华,一切都没什么,只是一场玩笑罢了我猜得对吧?”

    便泽无奈地摇了摇头“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聪明?简直让人觉得可怕。我真奇怪大学的时候我怎么会对你感兴趣?”他甚至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了解这个丑丫头,最终还是徒劳无功。

    “或许就是因为我够聪明啊!聪明地知道你不是一个可以让人轻易接近的男人。”她话中有话“可是霁华显然不够聪明,她主动去接近你,而且是义无返顾地接近你。最终,换来的只有伤害。”

    面对她的指责,广泽更加惭愧,他只想替自己找个摆脱的借口“可是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强的。”

    “没有人在勉强你,是你在自己勉强你自己。”沐暖日就是沐暖日,一语道破他的心机“是你先做出出格的事,是你先去招惹霁华。现在还是你在伤害她、伤害你自己。”

    他沉默了,所有的话都给她说出了口,他惟有沉默地面对自己的心。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什么?”广泽一愣“你说什么?”

    暖日瞟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歌词我说的是霁华这几天经常哼唱的一首歌的歌词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以为付出了一切就非得有意义,一身的伤痛,委屈的痕迹,在你防备的眼神里都是零!”她沉静地看着他,想从他的眼底找出一些爱的痕迹。

    便泽却垂下了眼,所有的表情被他努力维持的高雅气质所湮灭,一点蛛丝马迹也没留下。

    为了朋友,暖日再一次多嘴“她所做的一切你都用心看了吗?在你眼里,她除了是个俗妞儿,她还是什么?你为什么不睁开眼好好看一看?对你来说,一个人的气质、风度就决定一切了吗?”

    她的问题,他无力回答,也无法回答。二十七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带着那张气质铸成的面具,突然拿开、让真实的表情和心意面对阳光,他将无法呼吸。

    “提醒你一句,霁华不是那种拿得起、放不下的女孩。一旦她决定放手,你就是再怎么努力也挽回不了她的心。”感觉到了他的逃避,暖日无法再相逼。她惟有起身送客“话已至此,所有的一切还是由你自己决定吧!”

    沉默地点了点头,广泽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

    坐在车上,他竟不知道该将车开向哪个方向。心中有个小小的声音告诉他,去找霁华,去找那个俗妞儿,一定要找到她可找到她又能怎样?另一个声音又升了起来。

    两相挣扎,他转动了方向盘。去看看那株蒲公英吧!那一刻,他突然很想见到那盆俗不可耐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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