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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群同窗,果真值得如此珍惜?就子明本身而言,除了像柏文这一两个交情特别深厚,或者是当年班中真个出类拔萃的,还能记得一二之外,其余的只怕在街上碰个正着,亦不能叫出名字来了。杜懿翎会如此长情,抑或是其中有什么风流人物,让她好久好久也忘不掉子明抬眼望清楚这面前的故人,但见她那对深邃而若有所思的眸子,罩上一层烟雾似的,迷离若梦。

    子明顿时间几乎要听到自己的心跳,他肯定自己的眼神一定流露着一份颇为狼狈的兴奋。子明只得挺挺胸膛,倒抽一口气,把自己的浮荡心神平定下来,再瞥向另一张照片赶紧找话题去。

    “这位是”另外一张照片里,他看到一位矮矮胖胖、六十开外的绅士型男士,亲切地搂着杜懿翎合照。“你爸爸?”

    “我总是替祖林叫屈。”当他们用完晚饭,坐在餐厅一角喝甜酒时,杜懿翎才轻描淡写的答复子明刚才的问题。“我跟他在一起时,不相识的人总爱把我们认作两父女。我和祖林结婚时,人家也以为是我爸爸把我带进教堂去。”

    子明正在呷着餐后酒,顿时间,都呛进他的喉咙里。他竭力的忍耐着,用餐巾掩着嘴,不让自己咳出来,可也无法掩饰已涨红了的脸。

    杜懿翎是轻松如昔的坐在那里,在烛光下,精明有致的眼睛,如同迷迷蒙蒙,平添一份落寞无奇、飘飘袅袅的情意。

    子明看得一口就干掉自己的杯子。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子明直觉地感到原来她还不过是个拜金主义者,不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但为何还能挥洒自如若此?

    “你喜欢跳舞吗?”杜懿翎把眼光移到舞池上,正有几对男女,踏着有节拍的舞步,亲切而其风采地跳着华尔滋。

    “不,我很少跳舞的。”子明很迅速的回答。心里明显的对眼前这个女人起了芥蒂,曾经是使自己剎那倾心的,却可以在霎时间罩上一层俗气,千万则让自己成为她排遣寂寞的工具之一。“走了一整天,你会不会很累?我送你回去吧!”

    “嗯,也好。不过子明。”杜懿翎凝望着他“好不好先把我载到洛克菲勒中心走一圈?”

    子明没有办法反对。诚然,在几乎否定了杜懿翎的高尚人格之后,他感到彼此之间有着一段遥不可及的距离,但他总得维持自己一贯的风度。

    当他们到达洛克菲勒中心广场时,时间不早了,可还有不少行人,团团围绕着黄金色的纪念像,大概希望今晚能做个黄金梦。

    他们倚着栏杆,久久没有说话。

    “要回去了吗?”子明有点莫名的不耐烦。“我怕入夜了你会冷。”

    “不,子明,难得今天我见到你。”她的说话似乎有点唐突,可是语音还是淡淡的,保持着一股磁性的定力。“我必须把握着这个机会。”

    子明错愕地望着她。

    “我不想这么早回去,十多年了,我一向睡得很少。”

    “为什么?”

    “因为我没有梦。睡觉只成了维持生命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完全没有享试粕言。”她柔美的望着他,眼波很清很媚。“你奇怪?自从中三那年我离开了母校,我就一直过着无歌、无诗、也无梦的日子。”

    子明感到一阵阵的寒意,宛似被遗弃在扑朔迷离的五里雾中。他把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打从心底里冷出来。

    “子明,如果你爱了一个人十多年,一旦有机会让他知道,你会怎么样?”

    “我,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说我没有这种经验。”子明在心里诅咒自己,从来没试过应对得这样没意思。“也许你应该告诉他的。”

    “我很傻,放在心里十多年的一大堆话,日夜希望在重逢的时候对他说。可是,见面了,就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谈别的却谈得起劲,唉!”她幽幽地叹一口气,声音放得更轻、更柔、更清晰。“我很后悔。难道真要等到六七十岁了,不再感到什么是女人的矜持时,才拿着手仗,一拐一拐的跑去叩他办公室的门,告诉他:

    “自从中三那一年,我一直没法子忘记你。”

    “人生是什么?是一千个抑或一万个无可奈何?我那么不愿意只能爱一次,偏就是只让我爱一次。”

    “那么”子明插在大衣口袋里的手在战抖着,他的心在怦怦乱跳,眼看着那对水灵灵的含情眸子,要把他引进一个什么样的感觉的感情陷阱里。

    “你丈夫”

    “我一定得嫁祖林。”她把薄薄的嘴唇一提,出现一个惨淡无奈的微笑。

    “他是一个只需要人陪伴而无需要我去爱的男人。我没有多余的情爱,只有一具无靠的躯体,这不是很公平吗?况且,怎么可以叫我这样一个不中用的女人去承受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沉重负担,我既不能摆脱感情的羁绊,最低限度我希望在生活上无牵无挂。”

    子明把手从大衣口袋里伸出来,考虑了一下,就扳在杜懿翎的肩膊上,让她瞧着他。水柔柔的眼睛蒙上一层泪雾,一脸的秀丽,再加上一份寥落无依的清冷,好令人遐思,好惹人怜爱。

    子明忽然间觉得如果再想着那张曾令自己反感的老夫少妻照片是何等多余与愚昧。现在他脑子里只有一个清纯可喜,昼夜希望能活在梦中,有诗有春风的日子里的小人儿。为什么不让他在中三时就知道?

    “子明,我应该让他知道吗?”

    “当然该让他知道。为什么不?总不会为他带来痛苦,极其量是迟来的春天要平添一点点惆怅,加上七分的喜悦,也还是值得有余。”

    “我提不起勇气。”她垂下了头,像个可怜巴巴的小女孩。“好不好有机会你就让他知道,在这世界上,有人一直保存着他从学校后出给我摘过的那朵蒲公英?”

    “好的。”不错,子明念中学时最喜欢跑到学校后出去玩。可是,他不断的思考着,曾几何时自己给她采了一朵蒲公英?那儿长有蒲公英吗?

    “你不问问他是谁?”

    “他是谁?”子明机械化的重复着。

    “袁柏文。”

    “袁柏文?”子明吓得缩回了搭在懿翎肩膊上的手。

    他脑袋白茫茫了好一阵子,才慢慢恢复知觉。

    袁柏文,杜懿翎一心一意爱的是他?想的是他?袁柏文是子明的好朋友,他之所以跟袁柏文合得来,完全是因为袁柏文有一份愚憨的真诚,和从小就对子明五体投地的敬佩。不论在才、貌、家势上,子明比袁柏文高出不知多少倍。现在要子明去形容袁柏文,也真叫他为难。总之,他长了一张非常平凡的脸,一对不大的单眼皮眼睛,不高的鼻子,略厚的嘴唇,个子不高,皮肤扎扎实实的。随便在街上拉一个中国男人,也能有三分像他。

    袁柏文算是很勤力读书,用以补救他的不足天分,成绩总还能维持中庸。待人接物,温和不失,属于不会开罪人,也不会叫人记得的那一种。中学毕业后,袁柏文嫁到加拿大的姐姐把他申请去了,就在多伦多工作,熬到今天大概可以有资格维持一个中等小家庭。

    到了这个时候,杜懿翎就告诉他自己爱着这么个袁柏文十多年?

    “我在多伦多逗留过两天,见着他,可总提不起勇气。袁柏文告诉我,他过些时会来纽约看你,你们是好朋友嘛!”

    当然,子明和佰文是好朋友。

    当子明踏着油门,把车子驶向希尔顿酒店时,脑子里一片浑噩,他竭力在思考中三时的袁柏文和杜懿翎,甚至乎自己子明有点啼笑皆非。

    车子停在希尔顿酒店门口。

    “明天还有时间跟我吃午饭吗?”子明把头伸出车窗外问。

    “看看吧!我再给你电话。”杜懿翎回头向他笑笑。“明早我还得去tiffany买点小首饰。”

    写于一九七五年初夏美国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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