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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穿肠虽过嘴下也应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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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吃

    我出生于农村,从小家境不好,家里的粮食总不够吃。菜就更不用说了,一般情况下,一个星期只能吃两、三次炖菜,大部分时间都是咸菜或大葱蘸酱。由于我从小就营养不良,长得瘦小枯干,在考大学时,体重还不到40公斤,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的第一志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便落榜了。

    大学的四年,同样因为家里穷,每月40元的生活费,只够吃两毛五一份的低档菜。每当开饭时,也只能到高档菜那儿转一圈儿,闻闻肉味儿,然后咽咽口水,再到低档菜那选自己的豆芽菜或土豆丝。就这样,读完大学,我的体重也没能越过50公斤大关!

    毕业后,跟着科长下乡,吃饭时,不知是出于廉政还是真不爱吃,科长竟让人家弄玉米面大饼子和大葱蘸酱,望着这些从小吃到大的粗食,胃里的酸水直往上翻。到下一次科长再要这些时,我便忍不往同人家说:给我随便弄点别的什么吃吧,我实在不愿意吃玉米饼和大葱蘸酱!参加工作两年后,便有机会陪单位来的客人吃饭。于是点菜时不管客人愿不愿意,只管大鱼大肉地上,往往还没等客人吃几口,我早已搂了个半饱!随着职位的变化,陪客人的机会也逐渐多了起来,到后来几乎每天都有应酬了。虽然亲自点菜的机会越来越少,但不论谁点菜总不会忘记给我点几道荤菜。短短几年,在肉山酒海的浸泡下,我的体重便似坐电梯般直线上升,很快就超过了警戒线,并大有继续攀升之势!    在妻的死命令下,只好到医院做全面检查,结果是高血脂、高血压、脂肪肝!从此再也吃不进大鱼大肉。    见我每餐无小咸菜即食难下咽,妻戏问:还记得刚毕业见我吃饭时想吃咸菜你是怎么挖苦我的吗?

    此时我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怎不记得?我说放着鱼肉你不吃,却要咸菜,你真是受穷的命!

    二、喝

    人之初,性本善。喝酒可不象吃奶,吃奶是与生俱来的本领,而喝酒则必须靠自己后天艰苦的磨练。套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叫:世上本没有酒鬼,但喝酒次数多了,也便成了酒鬼!

    记得初次喝酒是在小学。一次家里请客,家族的兄弟们十来人都聚到了一桌。人家成年兄长都拿大碗吃酒,我这小老弟也倒了一小碗酒凑热闹,大家你敬一口我敬一口,那一大碗酒便只剩下了一小半,而我那碗酒却还一滴未动。几位哥哥便笑我胆小:不行就别操酒碗,那可是男子汉的专利呢!我一听便气血上冲,小瞧人吗?让你们见识一下俺也是汉子呢!于是端起那小碗酒一饮而尽!喝完放下碗,轻轻地甩了甩头:不就是酒吗,有什么了不起?那潇洒的神情至今还记忆犹新!可两分钟过后便不再潇洒,眼前的景物开始天旋地转,面前的兄长们也都变成了走马灯,强挺几分钟后,终于不支,身子象面条一样,软绵绵地瘫了下去

    在以后的学生生涯中,很少再接触酒,因为确实不胜酒力。每每同学聚会,人家喝点酒脸色便会转为红润,而我一杯酒下肚脸上顿时血色全无。有一次禁不住劝多喝了几杯,回寝室后就躺倒在床上,脸色煞白,似死人一般,害得同学们一夜没敢合眼,时不时用手探探我的鼻息。从此同学们再也不敢劝我喝酒了。

    参加工作后,喝酒的次数逐渐多了起来,虽喝完后脸色仍白,但同事们却说那是能喝的体现,初时喝酒还是每喝必醉,每醉必吐,但醉后同事们大不了送家了事,只是苦了妻,每次喝醉都得折腾她半宿,不但得给我收拾,还得被满屋酒糟味薰得够呛。

    虽说不胜酒力,但有时喝酒就是工作,尽管有些困难,也必须顶住。再说了,陪酒有时就象打仗冲锋陷阵一样,你不上阵还想让领导上阵不成?于是经过千锤百炼,终于练就一身绝活儿:啤酒光喝不知醉,白酒一瓶才开胃!就凭这点活计,竟被视为人才,大事小情,每客必陪,时间长了竟也成了公众人物。

    虽然喝酒最终修成正果,也因此而得到许多,但代价也是沉痛的,时下不是有句流行词儿吗: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最终喝得胃下垂。虽不敢枉称喝坏了党风,但确实喝坏了胃,经检查,现在酒精肝已到了滴酒不能沾的地步!

    从此不再喝酒。当然,现在也不需要自己再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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