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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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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丙午,以枢密直学士、户部尚书韩忠彦为尚书左丞,翰林学士许将为尚书右丞,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赵瞻为同知枢密院事。

    丁未,以户部侍郎苏辙为吏部侍郎;三日,改翰林学士。

    夏遣使来贡。

    甲寅,夏遣使如辽谢封册。

    壬戌,辽以参知政事王言敷为枢密副使,贾士勋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

    秋,七月,庚午,辽主猎于沙岭。

    乙亥,安焘以母忧去位。

    丙申,诏户部,令诸路提刑司下丰熟州县,量增钱广行收籴,从司马康、刘安世、范祖禹请也。

    壬辰,辽主驻藕丝淀。

    丙申,都水监言:“宗城决溢向下,包蓄不定,河势未可全夺。且为二股分行,以纾下流之患,虽未保冬夏常流,已见有可为之势。必欲经久,当遂作二股,仍须增添役夫,乃为长利。”诏有司具析保明以闻。

    八月,壬寅,敕郡守贰以四善三最课县令,吏部岁上监司考察知州状。

    丁未,翰林学士苏辙言:“臣窃闻河道西行,孙村侧左大约入地二丈以来,而见申报,涨水出岸,由新开口地东入孙村,不过六七尺。欲因六七尺涨水而夺其地二丈河身,虽三尺童子知其难矣。然朝廷遂遣都水使者开河道,进锯牙,欲约之使东。方河水盛涨,其西行河道若不断流,则遏之东行,实同儿戏。臣愿陛下急命有司,徐观水势所向,依累年涨水旧例,因其东溢,引入故道,以纾北京朝夕之忧。其堤防坏决之处,第略加修葺,免其决溢,候河势稍定,然后议之。不过一月后,涨水既落,则西流之势决无移理,而群小妄说,不攻自破矣。”

    辛酉,太皇太后诏:“今后明堂大礼,毋令百官拜表称贺。”

    乙丑,都水监句当公事李伟言:“开拨直堤,放水入孙村口故道,水势顺快,朝廷当极力闭北流,乃为上策。若不明诏有司,即令回河,深恐上下迁延,议终不决,观望之间,遂失机会。乞复置修河司。”从之,仍以都提举修河司为名。

    九月,己卯,朝献景灵宫。

    辛巳,大飨明堂,赦天下,百官加恩,赐赍士庶高年九十以上者。

    乙未,检举先朝文武七条,戒谕百官遵守。

    右谏议大夫范祖禹言:“陛下前者罢修河司,中外无不以为当。今才历三时,复兴回河之役,徒以执政耻其前言之失,必欲遂其妄举大役,河本无事而人强扰之。伏望明谕大臣,博采群言,息意回河,无以有限之财力填不测之巨壑,勿徇一言之失而冀必不成之功。乞罢提举修河司,散遣官吏兵夫,其北河决溢,随宜救护。”不报。

    初,辽主以契丹、汉人风俗不同,国法不可异施,命耶律伊逊等更定条制。时校定官即重熙旧制,删其重复者为五百四十五条,取律一百七十三条,又创增七十一条,凡七百八十九条,增重编者至千馀条,皆分类列。以太康间所定,复以律及条例参校,续增三十六条。其后因事增校,至大安三年止,又增六十条。条约既繁,典者不能遍习,愚民莫知所避,犯法者众,吏得因缘为奸。冬,十月,乙巳,辽主诏曰:“法者,所以示民信,使民可避而不可犯也。比命有司纂修刑法,然不能明体朕意,多作条目以罔民于罪,朕甚不取。自今复用旧法,馀悉除之。”

    戊申,翰林学士苏辙上神宗御制集九十卷,诏于宝文阁收藏。

    癸丑,御迩英阁,进读三朝宝训。

    十一月,丁卯朔,辽以燕国王延禧生子,大赦,妃之族属进爵有差。

    癸未,以门下侍郎孙固知枢密院事,中书侍郎刘挚为门下侍郎,吏部尚书傅尧俞为中书侍郎。先是梁焘、刘安世入对延和殿,太皇太后令具可用臣僚姓名以进,焘、安世乃以尧俞及苏颂荐,至是尧俞遂大用。

    乙酉,有星色赤黄尾,迹烛地。

    己丑,太皇太后却元日贺礼,令百官拜表。

    壬辰,改发运、转运、提刑预伎乐宴会徒二年法。

    甲午,知杭州苏轼言:“浙西艰食已甚,今岁两浙水乡种麦绝少,深恐来年必有饥馑盗贼之忧。转运司上供额斛及补填旧欠共一百六十馀万石,乞且起一半或三分之二。”诏许留上供米三分之一。由是米不翔贵,复得赐度牒百道,易米以救饥者。明年方春,即减半价粜常平米,又作飦粥药,济活者甚众。

    杭频海,水泉咸苦,唐刺史李泌,始导西湖,作六井,民以足用。及白居易复浚西湖,引水入运河,溉田且千顷。然湖水多葑,自唐及钱氏,岁辄浚治,宋兴,废之,葑积为田而水无几矣。运河失湖水之利而取给于江,潮水游河,泛溢阛阓,三年一浚,为居民大患,六井亦几废。轼始至,浚茆山、盐桥二河,以茆山一河专受江潮,以盐桥一河专受湖水,复以馀力修治六井,民稍获其利。轼曰:“若取葑田,积之湖中,为长堤以通南北,则葑田去而行者便矣。”乃取救荒之馀,复请于朝,得度牒以募役者。堤成,南北径十三里,植芙蓉、杨柳于其上,望之如画图,杭人名曰苏公堤。

    十二月,丁酉朔,正议大夫章惇始除丧,降授通议大夫,提举抗州洞霄宫。初,梁焘等劾奏惇用贱价夺民田,诏候服阕与宫观差遣,故有此授。

    癸丑,更定朝仪二舞,曰威加四海化成天下。

    甲寅,减鄜延等路戍兵归营。

    戊午,以御史阙,令中丞、两省各举二人。

    初,范祖禹闻禁中觅乳媪,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时,上疏劝进德爱身,又乞太皇太后保护上躬,言甚切至。太皇太后谕曰:“乳媪之说,外间虚传也。”祖禹对曰:“外议虽虚,亦足为先事之戒。臣侍经筵左右,有闻于道路,实怀私忧,是以不敢避妄言之罪。凡事言于未然,则诚为过,及其已然,则又无所及。陛下宁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无及之悔。”

    是月,刘安世又言:“臣前月末,闻权罢经筵,意谓将有燕享。今复半月,讲臣久不得望清光。乃者民间喧传禁中见求乳母,遂谓陛下浸近女宠,此声流播,实损帝德。”

    它日,吕大防奏事,太皇太后谕曰:“刘安世有疏言禁中求乳母事,此非官家所欲,乃先帝一二小公主尚须饮乳也。官家常在吾榻前閤内寝处,安得有此!”

    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元祐五年(辽大安六年)

    春,正月,丁卯朔,御大庆殿视朝。

    丁丑,朝献景灵宫。

    乙酉,范祖禹上答刂子四道。其一曰:“经筵阙官,宜得老成之人。韩维风节素高,若召以经筵之职,物论必以为惬。”其二曰:“苏颂近乞致仕。颂博闻强识,详练典故,陛下左右,宜得殚见洽闻之士以备顾问。”其三曰:“苏轼文章,为时所宗,忠义许国,遇事敢言,岂可使之久去朝廷!”其四曰:“赵君锡孝行,书于英宗实录,辅导人君,宜莫如孝;给事中郑穆,馆阁耆儒,操守纯正;中书舍人郑雍,谨静端洁,言行不妄。此三人者,皆宜置左右,备讲读之职。”

    是月,辽主如混同江。

    二月,己亥,诏都水使者吴安持提举修减水河。

    夏人来归永乐陷没吏士百四十九人,诏以米脂、葭芦、浮图、安疆四砦还之,仍约以委官画定疆界。

    知颍昌府范纯仁闻朝廷复议修河,上疏曰:“范百禄、赵君锡相度归,陈回河之害甚明。三两月来,却闻复兴斯役。望圣恩再下有司,若利多害少,尚觊徐图;苟利少害多,尤宜安静。”疏奏,主河议者不悦,欲寝而不行。太皇太后曰:“纯仁之言有理,宜从其请。”辛丑,诏罢修黄河。

    先是河上所科夫役,许输钱免夫,令出,上下皆以为便。纯仁独忧曰:“民力自此愈困矣。力者,身之所出;钱者,非民所有。今取其所无,民安得不病?独富人不亲执役者以为便耳。且从来差夫不及五百里外,今免夫钱,无远不庙,若遇掊克之吏,则为民之害无甚于此。”

    辽主如双山。

    壬寅,御迩英阁,讲尚书无逸篇,毕,诏详录所讲义以进。故事,经筵前一日进讲义,自元丰元年说书陆佃始;至是诏,今后讲义于次日别进。

    癸卯,诏:“时雨稍愆,应五岳、四渎州军,令长吏祈祷。”

    丁未,减天下囚罪,杖以下释之。

    初,文彦博复居政府,期年,即求去。诏曰:“西伯善养老,而太公自至;鲁缪公无人子思之侧,则长者去之。公自以为谋则善矣,独不为朝廷惜乎?”又曰:“唐太宗以干戈之时,尚能起李靖于既老,而穆宗、文宗以燕安之际,不能用裴度于未病,治乱之效,于斯可见。”彦博读诏耸然,不敢言去,复留四年。至是请去不已,庚戌,诏以太师、开府仪同三司、护国军、山南西道节度使致仕,令所司备礼册命。壬子,彦傅乞免册礼,从之。甲子,宴饯彦博于玉津园。

    三月,丙寅朔,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赵瞻卒,谥懿简。

    丁卯,赐故龙图阁直学士孙觉家缗钱,以给丧事。

    辛未,女直贡于辽。

    壬申,以尚书左丞韩忠彦同知枢密院事,翰林学士承旨苏颂为尚书左丞。

    忠彦弟纯彦之妻,孙固女也,各以亲嫌乞罢,不许。忠彦尝与傅尧俞、许将论事不合,俱求罢政,殿中侍御史上官均言:“大臣之任,同国休戚,庙堂之上,当务协谐。若悻悻辩论,不顾事体,何以观视百僚!尧俞、将虽有辩论之失,然事皆缘公,望令就职。”从之。

    己卯,以龙图阁直学士、知亳州邓温伯为翰林学士承旨。王岩叟封还除命,不听。温伯,本名润甫,时避高鲁王讳,故以字行。

    癸未,罢春宴。

    辛卯,以杨畏为监察御史。刘安世、硃光庭言:“御史阙员,屡诏近臣俾举所知。杨畏不系所举之士,未审朝廷何名除授?”不报。

    壬辰,罢幸琼林苑、金明池。

    夏,四月,丁酉,辽东北路统军司设掌法官。

    甲辰,吕大防等以旱乞罢,诏答不允。

    右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孙固卒。太皇太后及帝皆出声泣,辍视朝三日,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温靖。

    固宅心诚粹,不喜娇亢,尝曰:“人当以圣贤为师,一节之士,不足学也。”又曰:“以爱亲之心爱其君,则无不尽矣。”傅尧俞曰:“司马公之清节,孙公之惇德,盖所谓不言而信者。”世以为笃论。

    癸丑,诏讲读官御经筵退,留二员奏对迩英阁。

    丁巳,诏以旱避殿,减膳,罢五月朔日文德殿视朝。

    五月,壬申,诏:“差役法有未备者,令王岩叟、韩川与刘安世看详,具利害以闻。”

    辽主驻散水原。

    乙亥,雨。

    己卯,御殿,复膳。

    庚寅,以梁焘为户部尚书,刘安世为中书舍人。焘、安世并以乞罢邓温伯承旨除命不从,辞所迁官不拜。

    范祖禹留对,言:“庆历元年,出御制观文鉴古图记以示辅臣;皇祐元年,召近臣、三馆、台谏及宗室观三朝训鉴图。仁宗皇帝讲学之外,为图鉴古,不忘箴儆;又图写三朝事迹,欲子孙知祖宗之功烈。愿陛下以永日观书之暇,间览此图,亦好学不倦之一端也。”

    六月,辛丑,录囚。

    甲寅,辽遣使决五京囚。

    自元祐初一新庶政,至是五年,人心已定;唯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撼在位。吕大防、刘挚患之,欲稍引用,以平宿怨,谓之“调停”太皇太后疑不能决。乙卯,御史中丞苏辙入对,即面斥其非,退,复上疏曰:“臣顷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未尽,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亲君子,远小人,则主尊国安;疏君子,任小人,则主忧国殆。此理之必然。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也。故臣谓小人虽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务,无所偏废可也。若遂引之于内,是犹患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垌牧,无是理也。且君子小人,势若冰炭,同处必争;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何者?小人贪利忍耻,击之则难去;君子洁身重义,沮之则引退。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犹有臭’,盖谓此矣。先帝聪明圣智,比隆三代,而臣下不能将顺,造作诸法,上逆天意,下失民心。二圣因民所愿,取而更之,则前者用事之臣,今朝廷虽不加斥逐,其势亦不能复留。尚赖二圣仁慈,育之于外,盖已厚矣。而议者惑于众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谓之‘调停’。此辈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宗庙、朝廷也。惟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感,毋使小人一进,复有噬脐之悔。”疏入,太皇太后命宰执读于帘前,曰:“辙疑吾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诸臣从而和之,调停之说遂已。

    辙又奏曰:“窃见方今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若大臣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虽有异党,谁不归心?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及陛下遣使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犹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徠之厚,惟恐失之。而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功未可觊,争已先形。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处置,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者也。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及元祐之初,务于由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四方惊顾,众议沸腾。寻知不可,旋又复雇,去年之秋,又复差法。且熙宁雇役,三等人户,并出役钱。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故此二等人户,不免咨怨。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罢行雇法,上下二等欣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如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今差役既行,诸役手力,最为轻役;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二年役满,为费七十馀贯。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赋役所出,多在中等,故天下皆思雇而厌差。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于心怀异同,志存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恐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法或未完,修之无倦。苟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海内蒙福,上下攸同,岂不休哉!”

    秋,七月,辽主如黑岭。

    乙酉,夏人来言画疆界者不以绥州例,诏曰:“已谕边臣如约矣。夏之封界,当亦体此。”

    始,元丰所定吏额,主者苟悦群吏,比旧额几数倍。朝廷患之,命量事裁减。吏有白中孚者,告苏辙曰:“吏额不难定也。昔流内铨,今侍郎左选也,事繁莫过于此。昔铨吏止十数,今左选吏至数十,事不加旧而用吏数倍者,昔无重法、重禄、吏通赇赂,则不欲人多以分所入,故竭力办事,劳而不避。今行重法,给重禄,赇赂比旧为少,则不忌人多而幸于少事。此吏额多少之大要也。旧法以难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轻者至一厘以下,积若干分为一人。今诚取逐司两月事,定其分数,则吏额多少之限,无所逃矣。”辙以其言为然,乃具以白执政,请据实立额,俟吏之年满转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补,及额而止,不过十年,自当消尽。执政然之,遂申尚书省。后数月,诸司所供文字皆足,因裁损成书,以申三省。左仆射吕大防得其书,大喜,欲此事必由己出,别将详定。任永寿,本诸司吏也,为人精悍而滑,尝预知元丰吏额事,每奏入,独能言其曲折。大防悦之,即于尚书省创立吏额房,使永寿与吏数辈典之。凡奏上行下,皆大防自专,不复经由两省。一日,内降画可二状付中书,其一吏额也。省吏白中书侍郎刘挚,请封送尚书省,挚曰:“当时文书录黄过门下,今封过也。”对曰:“尚书省以吏额事,必径下本省已久,今误至此。”挚曰:“中书不知其它,当如法令。”遂作录黄。永寿见录黄,愕然曰:“两省初不与,乃有此邪?”即白大防,乞两省各选吏赴局同领其事。大防具以语挚,挚曰:“中书行录黄,法也,岂有意与吏为道地?今乃使就都省分功,何邪?”吏额事行毕,永寿等推恩有差。永寿急于功利,劝大防即以吏额,日裁损吏员,仍以私所好恶变易诸吏局次。吏被排斥者,纷然诣御史台诉不平。台官因言永寿等冒赏徇私,不可不惩,谏官继以为言。永寿等既逐,而吏诉额禄事终未能决。时辙方为中丞,具言:“后省所详定,皆人情所便,行之甚易,而吏额房所改,皆人情所不便,守之最难。且大信不可失,宜速命有司改从其易,以安群吏之志。”大防知众不服,徐使都司再加详定,大略如辙前议行之。

    刘挚初以吏额房事与吕大防议稍不合,已而挚迁门下侍郎。及台谏共攻大防,大防称疾不出。挚每于上前开陈吏额本末曰:“此皆被减者鼓怨,言路风闻过实,不足深谴。”大防它日语人曰:“使上意晓然不疑,刘门下之力居多。”然士大夫趋利者交斗其间,谓两人有隙,于是造为朋党之论。挚语大防曰:“吾曹心知无它,然外议如此,非朝廷所宜有,愿引避。”大防曰:“行亦有请矣。”庚寅,奏事毕,挚少留,奏曰:“臣久处近列,器满必覆,愿赐骸骨,避贤者路。”既退,连上章,出就外第,期必得请。帝遣中使召挚入对,太皇太后谕曰:“侍郎未得出,须官家亲政然后可去。”使者数辈趣入视事,挚不得已受命。未几,吕大防辞位,亦不许。及挚迁右仆射,与大防同列,未满岁,言者争诋挚,挚寻罢。朋党之论,遂不可破,其衅盖自吏额始。

    八月,丙午,右正言刘唐老言:“伏睹大学一编,论入德之序,愿诏经筵之臣,训释此书上进,庶于清燕之闲,以备观览。”从之。

    初,邓温伯以母丧终制,除吏部尚书,梁焘权给事中,驳之,改知亳州,阅岁,复以承旨召。梁焘为御史中丞,与左谏议大夫刘安世、右谏议大夫硃光庭交章论“温伯出入王、吕党中,始终反覆。今之进用,实系君子小人消长之机。”又言:“温伯尝草蔡确制,称确有定策功,以欺惑天下,乞行罢黜。”累疏不报,焘等因力请外。庚戌,乃出焘知郑州,光庭知亳州,安世提举崇福宫。时刘挚疏乞暂出温伯,留焘等,苏辙亦三疏论之,皆不听。

    给事中兼侍讲范祖禹上帝学八篇。

    九月,丁丑,诏复集贤院学士。

    丁亥,以孙迥知北外都水丞,提举北流;李伟权发遣北外都水丞,提举东流。

    冬,十月,癸巳,罢都提举修河司,从中丞苏辙言也。

    诏导河水入汴。

    十一月,壬戌,高丽遣使贡于辽。

    己巳,辽以南府宰相窦景庸为武定军节度使。景庸审决冤滞,轻重得宜,旋以狱空闻。

    苏辙累言许将过失,将亦累表乞外。十二月,辛卯朔,以将为资政殿学士,知定州。

    甲辰,侍御史上官均又言:“吕大防坚强自任,不顾是非,每有差除,同列不敢为异,惟许将时有异同,大防每怀私恨。苏辙素与大防相善,希合其意,尽力排将,期于必胜。将既以异论罢去,执政、台谏,皆务依随,是威福皆归于大防,纪纲法令,自此败坏矣。”因乞解言职,于是责知广德军。

    丙辰,禁军大阅,赐以银枼匹帛,罢转资。

    是岁,京北旱,浙西水灾。

    辽放进士文充等七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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