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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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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吊的男人”牺牲的另外一个名、就叫做勒索

    问都不用问,她就知道萧远毅是动漫社的社员。

    斑统黑皮靴、低腰破牛仔裤、腰上挂著一条宽到夸张的垮皮带,上半身只穿著一件敞开的黑色短厚皮背心,袒露出大半古铜色的结实胸腹她偷偷擦掉不小心又流出来的口水头上绑一条白色头巾,裸露的胳臂中间缠著土黄色的护肘,鼻梁中间横画过一道长长的伤疤,嘴上还叼著一根烟她所认识的萧远毅,应该是个不抽烟的健康好青年。

    当然,这身装扮说他是刚刚去打完漆弹枪回来,也说得过去,但是最重要一点,参加生存游戏的人,手上不会拿著一把玩具光剑。

    这么超现实的打扮,他竟然能脸不红气不喘地穿著在路上乱逛,真是了不起。

    话又说回来,这么超现实的打扮,她竟然也能看到脸红心跳偷偷叹口气。真正奇怪的人,说不定是她。

    往旁边瞥一眼,发现看到呆的人,不只是自己。

    “请问你是哪位?”陈政浼微微皱眉,彬彬有礼地问。

    看着似乎也在垂涎帅哥的晚娘同学,她突然感觉到很不舒服,急忙站起身。“对不起,学弟,他是我同学。”

    “喔。”男孩毫无兴趣地应了声,然后严肃地向学姐表示:“学姐,至于活动摊位的问题”

    她露出微笑“没关系,政浼,我自己想办法好了。谢谢你的帮忙。”说完,她拉起吐掉了香烟、站在旁边打呵欠的萧远毅的手,迅速逃离现场。

    。。

    离开学生会办,她拉著他,快步走到图书馆前面才停下。

    懒洋洋的声音:“映红,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她回过头,看向一路任由自己拉著跑的男孩“什么问题?”

    “我们干嘛像是被追杀似的,逃出学生会办?”

    这才发现自己还拉著他的手,像是被烫著一样,迅速丢下。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晚娘同学对萧远毅欲语还羞的欣赏目光。今天如果说真的万不得已,要把萧远毅让给余音,她还愿意忍痛。连其他人也想来觊觎?她才不要!

    不过,她总不能告诉萧远毅,她是在吃醋吧?

    嘟嚷了几句,她转移话题:“萧远毅,你是动漫社的,对吧?”

    他点头。“怎样?”

    简单将情况解释一次。“能不能请你去跟你们社上商量商量,请动漫社让出一个摊位给我们?”

    “可以啊。”

    “什么时候可以确定?”

    他耸耸肩。“我回宿舍就发信。学弟应该马上就会回我信了。”

    “那就这样了。”她露出笑容。终于解决掉一件事了。“你有消息就打手机给我,我再去跟学生会报备,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

    他露出奇怪的眼神,摇摇头。“然后呢?等摊位的事确定,我们是不是还要找其他人再开一次会?”

    “嗯,再说吧。”她的心情愉快,暂时不想被这些事情打搅。“我先走了。”

    “打工吗?”

    她摇摇头。“我要去逛街,晚上才家教。”

    男孩看着她,嘴角带著一贯若有似无的懒散笑意。“可以让我跟吗?”

    她睁大眼睛。“跟?你要跟我去逛街?”

    他点头,一点迟疑也没有。

    她困惑地歪头,不太确定这是怎么回事。

    她一向一个人逛街,不是因为习惯或喜欢,而是很难找到合适的人愿意陪她逛街。

    余音是好朋友,可是绝对不是逛街的好同伴。占卜社魔女习惯的购物方式是非常无趣的。事前拟好的购物清单,调查清楚每一项物品的购买商家,一进店门,就以鹰隼攫取猎物的精确,抓起目标结帐,迅速完成购物的行动,计画以外的东西,她是连多看一眼都不看这样,根本不叫“逛”街吧?

    其他认识的朋友,有的因为品味不同、有的因为金钱观不同她有时候甚至觉得,要找到一个能够一起逛街的伴,简直就跟找到真命天子一样困难。

    女生朋友是如此,更不要说男生了。

    也曾有过跟男生一起逛街的经验,别说要他们提供意见,就算她只是安安分分照平常自己一个人的方式逛街,甚至努力控制买东西的金额,一趟回来以后,没有一个男生愿意跟她出去第二次。

    她不懂,男生一样买球鞋、逛电脑商场,挑东捡西、漫天杀价的程度,绝对不下于女孩子挑一件适合的裙子,为什么她可以努力忍受陪男孩子去逛街,她那些男生朋友却把陪她逛街这回事当成下不为例的苦差?真是不公平。

    也所以,她一直是一个人逛街。习惯以后,就是这样了。

    不过,萧远毅还真是个怪人。如果她没记错,他以前也陪她去逛过一次街,竟然没跟其他人一样被她吓跑,还敢再次自告奋勇。真是诡异。

    她皱起眉头,再次向他确认:“萧远毅,你确定吗?现在是两点半,我可是要去五分埔逛到七点家教喔。”

    他耸耸肩。“我下午没课。”

    “喔。那骑谁的车去?还是骑两台?”

    “你七点在哪里家教?”

    “学校附近。”

    “那骑我的车去就好了。”他懒懒地说:“反正都要回学校”

    她还是觉得很奇怪,可是又不好直接问出口。萧远毅到底是怎么回事?突然心血来潮要陪她去逛街?

    当然,有他陪,她是很高兴啦“还有一个问题,萧远毅,你的衣服。”

    他露出微笑,慢吞吞地将头巾扯下,顺手抓梳一下头发,扣好敞开的皮背心,塑胶光剑逐段收折。不到一分钟,男孩从漫画人物变回了普通的皮衣帅哥。“黄天化的衣服是很容易整理的。”

    。。

    陪映红逛街,其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他发现,她逛街不一定是为了买东西,至少这次去五分埔,她只买了一个不到二十元的小发夹。

    涵盖一整个街块的五分埔商区,她像是逛迷宫花园似的,绕了又绕。三点逛过的店家,他们可能五点又会回来一趟,为的只是确定她之前看到的那件上衣比后来看到的那件便宜一百块,而且犹豫到最后,她还是决定不买。

    同样的蓝色丝巾,可以因为细微的花色不同,让她皱起眉头思考半天,无法决定哪一条比较适合她根本还没有决定买下的那件套装。

    裙子的好看与否,长度非常重要,而这微妙的长度单位,是以公厘在计算的。

    一副耳环可能只能配一件衣服,不过如果是她喜欢的耳环,另当别论。

    和上次的感觉一样,陪她这样逛一个下午下来,比打完一整场篮球还要累人。

    同样逛了一下午街的本人倒还是精神奕奕,接著就赶赴七点的家教去了。

    累归累,光是看这一整个下午,她脸上没有褪过的愉快笑容,其实就值回了票价,更不用说临走前,她难得赏给他那抹当作告别的灿烂微笑。

    追女孩子,他懒懒地想,还真是辛苦的一件事。

    他喜欢映红。

    大一下学期,一进社团教室,他就发现事情有所不同:占卜社来了两个新的美女。

    美艳的刘余音和漂亮的孙映红,如果要打个比方说明,就是提拉米苏和鲜奶油蛋糕的差别。

    到高级义大利餐厅,点一客提拉米苏当作甜点,听起来是挺高雅的一件事,不过基本上,一般人生日还是比较喜欢看到鲜奶油蛋糕在自己家的客厅出现。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再加上余音那双神秘深邃的美丽眼眸,像是什么都能看透,随便一点低下的念头,在那位邹族美少女面前,根本无所遁形,更别说占卜研究社镇社魔女的威名,也不是一般平凡男生胆敢招惹的。

    反观映红,姣好精致的五官,却奇异地丝毫没有美女会让人感觉到的距离感。宛如剔透水晶的清澈眼睛,总是直率地反映出眼前人的身影,不掺一丝杂质,像是随时愿意倾听他人内心的一切烦恼。

    最重要的,是她的笑容。

    进大学以前,如果有人告诉他:世界上真的有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那种笑容存在,他会觉得那人是神经病但是,那是在遇见映红之前。

    不是美丽,是灿烂,宛如青光般,毫不保留的灿烂,就像她的名字,人面桃花。

    看着那样的笑容,大概所有的男生都会相信,这个女孩子懂,她会懂、会愿意欣赏我的一切、排解我的烦恼,不会有半点轻蔑。

    可惜的是,诸法皆空,一切色相都归妄想。大家要怎么相信是一回事,明摆在眼前的现实又是另外一回事。

    孙映红只是一个拥有神奇微笑的二十一岁平凡女孩,比较特别一点,是她有严重的购物癖和随之而来的打工狂。

    有这样的嗜好,恐怕连要她发现别人有烦恼都抽不出时间,更别说是倾听了。

    映红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不过距离大家美好的幻想,可能有好长一段距离。

    他不知道其他那些不幸的受害者有没有发现这一点,不过就算明白状况的他,每次一看到那个微笑,都还是要心旌摇晃个老半天才能回神,至于别人不言可喻。

    只能说,占卜社的魔女,果然名不虚传。

    而这句话的意思,正是表明了:所谓魔女,不止刘余音一个。

    他记得很清楚,占卜研究社的魔女传说,是从大二那年的社庆开始蔓延流传。到现在,还是不时会有人提起这个封号。然而大家记得的,多半还是余音:准确到近乎恐怖的解牌能力、直接切入要害的犀利言词,让余音从此成为闻名全校的占卜社镇社魔女,至今无人能够撼摇其地位。

    至于另一位魔女,大概只剩下少数深切受害的几个人还记得她的名号了吧?

    会这样说,表示他当然也是受害者,但是他情愿相信:自己和其他单纯迷恋映红的沦落人还是有所不同的。

    最明显的证据是:她从来不会多花时间和他相处。

    据他的观察,映红是一个很容易亲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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