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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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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然后,他牵起她小手,以一种优雅的克制,徐缓的付了餐费,单手抓起两人所买的书后,大步往他车子的方向走去。

    他的手把她抓得好紧,紧得让她觉得有些痛。他也在紧张吗?

    不管他紧不紧张,这个想法至少让她感到好过许多。

    -----

    他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发生在她的宿舍。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住的地方那么远。情欲是一种冲动,禁不起一个小时车程的折腾与消耗。车上?不,完全不考虑。旅馆?想都没想过。所以当她建议到她的住处去时,他没有反对,油门催得飞快,不到三十分钟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我们真古板,对不对?”当他们能好好说说话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之后了。

    镑自洗完澡,简单的在衣衫不整的情况下吃了微波食品当晚餐后,他们又回到温暖的床上,体肤相触,亲昵靠在一块,不为了酝酿下一波激情,只是想贴近,分享体温,也分享彼此身上的味道。

    “是吗?”就着床头一盏小灯,他随意翻看着她放在床头柜上的书。大多是生物、遗传、免疫学之类的专业书籍,满满的专业术语,文字之艰深,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

    “我不能想象在车上做ài。虽然很多人都这样做,因为方便,也因为刺激。”

    “这么说来,我们是古板没错。”他漫应。

    他在看她的书,而她在看他。

    洗完澡的他,头发半干,有些凌乱,使他俊美的脸孔不再显得文质彬彬,反而添上几分狂野。没有穿衣服的他,肩膀宽阔,胸膛厚实,小肮甚至结有六块肌肉,此刻虽然是放松的半躺着,但那肌肉的形状仍是隐隐浮现。真是非常有看头男人的身体都是长成这样吗?当她这么想时,也问了出来。

    “我不清楚。”他睨了她一眼,右臂横张,将她圈入腋下,收拢她于自己的胸膛上,才又缓慢地道:“如果运气不错的话,也许你这辈子会有许多探索的机会。到时再请你告诉我这个答案吧。”

    “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答案。”她眼睛眨了眨,望向天花板想了一下,涸葡定的这么对他道。

    “哦?”洗耳恭听。

    “下一个男人,我还是会找像你这种体格的,结实、美丽,而且绝不健美得太夸张,这样对我来说刚刚好。其他太壮或太垮的,我都无法想象。所以我现在就知道未来看到的男性体格都差不多会是你这样的。”

    他浅淡笑出声,语气听不出高兴还是恼,说道:

    “我是否该为你的肯定而备感荣幸呢?”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是没有意见啦。”她窃笑,迎上他正在看她的目光,不确定那里面是否带着点不悦,而这,不知为何竟让她觉得很开心。

    对于这个话题,他们都聪明的没打算继续说下去。他放下手边的书,打算再翻下一本。罗蓝瞄到他的动作,突然想到什么,趴在他身上,伸长手从床头柜上抽过一本书,然后问他道:

    “莫,你看诗吗?”

    “诗?”莫靖远顿了下,眼光放在她手上那本诗集。不明白一个生物科学研究生的住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那是哪一家上市公司的名字吗?”

    “你明知道不是!”她横他一眼。

    他低笑,回她道:“不,我不看诗。”

    “在你们学商的人眼中,文学这种东西很没价值吗?”

    “不,任何可以当作商品贩售的物件,都有它的价值。我想每一个学商的人都会这么告诉你。”

    “那你呢?你的看法呢?”

    “我吗?”他看着她,这个美丽聪明且青春洋溢的女子,此时此刻在他怀中,也在这当下属于他,虽然可能在无法预期的下一刻飞逸而去,但现在,她是他的。“我只能说,文学不是我的兴趣,但我不会因为兴趣不在那上头,便否定它的价值。你喜欢诗?”

    罗蓝叹口气,柔嫩的脸颊不自觉的轻轻在他胸膛上摩挲,不知道自己此刻显得多么迷惘。

    “我大概是喜欢的吧。小时候,家里让我背诵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然后是诗经,为了训练我的记忆力。对我父母来说,这些只是训练我的过程之一,我不必对诗文产生兴趣。而后英文、法文的学习取代了古文的背诵,一件又一件功课紧凑的排在我的课表里,把我塑造成今天这个样子。我想我是喜欢读诗的,即使我并没有诗才。我买诗集,各国的诗都买。有些诗读起来无法理解,但董仲舒说过,诗无达诂嘛,诗读起来有感觉就好了,不必一定要把每一个字都拆解得清楚明白。”

    “是这样吗?文学真是玄妙。”他放开手边的书,双手转而耙梳她的秀发,由前往后梳去,让她美丽的脸蛋完整呈现。

    “你有兴趣了吗?你愿意跟我一同看这本新买的诗集吗?”她突然兴致勃勃起来。

    “抱歉。我没兴趣。”

    “那你做什么表现得好像有的样子?还说文学玄妙呢!”

    “你是天才,居然听不出来我只是在客套吗?”他扬眉,好诧异的样子。

    罗蓝声音一噎,静静看了他好久,先是讲不出话,而后眼神转狈,不知道在阴谋些什么。而莫靖远不知道是神经忽然变得大条还是怎地,也静静的看她,气定神闲得不得了。

    “你是不是该回去了?”她下巴扬高。

    “我被赶了吗?”

    罗蓝嘿嘿一笑。“没赶过男人,想从现在开始练习。”

    “这么无情?”莫靖远叹了口气,没有反抗,乖乖的掀被下床、着装。

    虽然眼睛闪也不闪,正大剌剌的欣赏着年轻精壮裸男穿衣的美好画面,但她口气可无情了:“抱歉,我不是商人,不习惯客套。”

    他穿好衣服,从头到尾没有试图努力争取自己留下来过夜的机会。只问:

    “下次见面什么时候?”

    她眼睛眨呀眨的,笑得好诡异。“我会让你知道。”

    他定定看她,绕过床尾,走到她躺的这边,给她一记吻别。“我走了。”

    “要我起床送你吗?”

    “不用,在被子里躺暖了,就别起来,当心着凉。”

    她点头。静静的看着那个被她踢下床的男人,优雅的转身离去,步履沉稳,脚步声愈来愈远,直到外头客厅的门板被轻轻合上,她便知道他走了。

    “我喜欢一个人睡大床的感觉。”不知道在跟谁说,反正就是不由自主的脱口这么讲。左手探过去,发现另一边早已冷透,寻不到一点点温度,冰冷得仿佛未曾有人来过

    把棉被拉高,用力蒙住头,不愿让大脑有机会乱想,决定睡觉。

    -----

    三大谎言,4:00~4:30p。m.罗蓝

    一张随意从笔记本上撕下的纸片,被折成纸飞机的造型,送到莫靖远手中。他打开后,便只看到这么一行宇。

    在那天离开她的住处后,他们已有五天没见面;打过一次电话给她,却只听到答录机里她轻快的声音说着不在的讯息。他对答录机一点兴趣也没有,便再也没打过去了。既然她说过会联络他,那他就等着吧,于是也就等到了今天的一张纸条。

    “嘿,eric,这是猜谜吗?还是中国字一向言简意赅?”帮他送纸条的印度同学不意瞄到里头没写什么字,好奇的问着。

    莫靖远笑笑的不答,只对他道谢。教授已经进教室来,闲谈自然而然结束。

    现在是下午二点,接着两堂课都是区域经济学;这个教授教学认真,常常无视于下课时间,坚持要同学留下来讨论。看来他不大可能在四点半以前赶抵行政大楼前的约翰哈佛铜像那里与她见面。时间一过,她想是不会等他的吧?

    三大谎言,指的就是“约翰哈佛”铜像。除了铜像所雕塑出来的人并不是约翰哈佛本人之外;再者,哈佛大学也不是为了约翰哈佛而建造的;最后,大理石上所刻的1638,也下是哈佛大学的创立之年。正大光明的谎言,可能正是它之所以成为美国四大名雕之一的原因吧!而这个罗蓝小姐,不直接说铜像,却要写个“三大谎言”怎么会突然有这等玩兴?想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她是个很特别的资优生,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好奇,拒绝被圈限,什么都想玩、想学、想看。只是现在还差那么一点点义无反顾的勇气

    今天,还是见不到她吗?

    这个五天前还非常迷惘的小姐,想来正努力在找自己未来的方向吧?

    很快的,她将会找到,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

    他有这个预感。

    -----

    四点五十九分,他开车到约翰哈佛的雕像前,果然没有见到她。他还是下车,站定在铜像前看了一会,然后走了几步,想着半个小时前,她会坐在哪里等他?手上看着打发时间的书是生物学,还是诗集?

    “哈啰,年轻人,你叫eric吗?”行政大楼的花台边,一个园丁叫住他问。

    莫靖远微偏着头看过去,一个胖胖的老人家正在对他笑。

    “东方年轻人,长得很帅,叫eric。那个女孩是这么形容的。我不知道东方人的审美观跟我们老美有没有差别,不过我认为她形容的人是你。”

    对于这个恭维,莫靖远只是微笑。他比较在意的是老人家口中所说的那个女孩。是罗蓝吗?

    “我是叫eric没错。请问是否有人托您留言?”

    “没有留言,倒是有张纸条。”老人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笑呵呵的拿给他。

    莫靖远道谢接过,很快打开。纸条上没有字,有图。上面画了两只动物,乌龟与兔子,画得很可爱,没想到她居然会画图,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时之间,他被罗蓝的画考倒了。但脑中闪过一个画面让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么地方。他见过这两只动物!就在他们第二次见面时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对了!就是那里,卡布利广场,那里有龟兔赛跑的铜雕,她在那里。

    再度对老人点头致意后,他定回车上,很快开车过去。

    突然有点好笑的领悟了:原来所谓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行为。她给了指示,他就得去。没人强迫,却心甘情愿的劳役

    迸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唐张继)

    以前读过的诗句在这时浮上心头,让他浅笑的在心底低吟细品,心甘情愿当只笨鱼,拼命追逐芳饵而去。

    -----

    黄昏了。

    坐在龟兔赛跑铜雕旁的公园椅上,罗蓝把素描本子放在膝盖上,扭扭脖子,舒缓着略略僵硬的情况。有点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温和舒适,晚上却冷得紧,不知要多久才会习惯。

    他会来吗?

    罗蓝不大确定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只知道现在就算觉得冷,也还没打算走。

    五点二十分。今天阳光不多,四周都逐渐暗了,已经不适合画图或看书,那接下来做什么好呢?低下头看着诗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没有苦恼太久,因为

    “嗨。”一个阴影罩上她的天空,头顶上方传来温和低沉的打招呼声。

    他来了,他找到她了!

    有点不敢置信,显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着地上那一双小牛皮精制而成的浅咖啡色休闲鞋,目光缓缓往上挪移,从他习惯性的暖色系搭配一路看上去。还来不及看到他的脸,一件披风左右向她张开,吞噬而来,她惊得叫了声,纤细的娇躯被卷进暖乎乎的怀抱中。

    “怎么没穿外套出来?”他问。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从他的披风里挣出生天,对着他的脸皱鼻子。

    “哪里有?”

    “这里有。”缩在他大披风里的双手圈住他的腰。

    他闻言笑了,不再念她。搂着她,不急着离开,两人温暖的拥抱着。天色转黑,一盏路灯在不远处亮起,把他们相拥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好喜欢他的拥抱,但可不要太习惯才好,她在心底轻轻的告诫自己,也告诫着紧搂着他不肯放的双手。

    爱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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