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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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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的云:关于你昨天说到随遇而安的问题,我已经想到答案了。

    小飞侠:不用了,我对你为什么要去流浪没兴趣,只对流浪的定义有兴趣。

    流浪的云:嗯你可以说这是一个旅程,一个不在乎终点、只想离开起点的旅程。穿过港口与港口,离开城镇与城镇,不遵循任何约定俗成的成人义务,但试着去找出义务的存在。

    小飞侠:那么金钱呢?这样的旅程必然所费不赀啊!

    流浪的云:一般说来是要自食其力的。流浪的中心其实便是要回归完全的自己,只有自己的行走,只有自己的世界,即便是交了外地的朋友也不会忘记这是“旅者的相遇”不属于流浪本身的,最终还是只剩自己。

    小飞侠:o.k。,你说服我了不过你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呢?

    流浪的云:

    小飞侠:怎么了?火车时间又到了?

    流浪的云:不,我和别人有约,先走了,拜。

    等离开聊天室后涪湄才低头看手表:下午一点整,离约定的六点钟还早。

    怎么会再一次被小飞侠问倒了?“家”这个名词已经很久没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害她无从回答起。

    重新将视线转向荧幕,又回到留言版了,那篇“云游”出现在正前方。涪湄跟着它轻声读了一次,一阵旋律突然回响在她脑海中。

    就用这首老歌回答他吧,反正她也写不出比徐志摩还好的诗来

    ****

    留言人:流浪的云

    留言主题:for小飞侠

    留言内容:

    我是飘泊的云彩

    将随椰风吹荡

    没有停驻的地方

    也没有情感的归向

    我是夏日的迷雾

    将随南风吹散

    没有太多的离愁

    也没有云朵的随伴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迷惘

    忘了忘了

    别再为愁云神伤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痴想

    忘了忘了

    阳光才是你的归向

    —“别再迷惘”

    这是一首有点历史的老歌了,咏翔半眯着眼默默吟诵,动人的旋律虽然还在脑海中盘旋,但已不记得那是谁唱的。

    流浪的云小姐还真有一套,连这种老歌也能挖出来,可见她的年龄和他有得拼想到这里,咏翔牵唇一笑,他还以为喜欢流浪的人都是小妹妹呢,哪知道和他一样处于应该正视现实年纪的女孩也喜欢流浪。

    是他太早体认到现实的可怕,还是她太爱幻想呢?有的人总会把流浪挂在嘴边,但不一定会付诸实现。她大概就是这样的人,说不定她此刻正在某间小鲍司里埋头苦干拼业绩呢。

    唯一有资格流浪的人是他早上遇见的黄涪湄小姐。人家她可是作家,当然有流浪的本钱。

    “老板,借走!”

    就在他胡思乱想时,一个客人将几本书递到他面前,他赶紧回过神来结帐。

    “这三本是新书,明天要还。”他边输入资料边吩咐道,毫不理会那“老板,拜托”的惨叫。

    辨矩就是规矩。他规定新书隔天就要还,因为他的原则是新书没被借过三次以上就要退,而且测试期只有一个礼拜或许他这种做法对作家来说有些严苛,但同行里做法比他残忍的多的是,这样一想,就比较没有罪恶感了。

    作家在意的是稿费,出版社在意的是销售量,而他只是个小小租书店老板,在意的当然是出租率了。有些书虽然他自己很喜欢,但就是没人要租,因此就算再欣赏,他也会退;有些书虽然他看了会摇头连连,但出租率就是高,基于现实考量,这些书他一定进,即使心里骂它千遍也不厌倦。

    没办法,他是在做生意,所以要重视市场。

    当他暗自叹气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提醒他有客人进门了。他抬眸一望,原来是家珍,她跫进门后用极夸张的动作向他打招呼:

    “哈!”

    瞟了一眼桌上的钟,晚上六点整。她果然准时。

    原本他可以放心起身离开的,但是约好的黄涪湄还没来呵,如果他现在就走的话,迟到的她就找不到他了。

    “好了,你可以滚了,不然我从现在开始自动计算工钱喔。”家珍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拿起手表开始计时。“没关系,再等一下好了。”咏翔不敢说出自己和黄涪湄的约定,否则家珍那张嘴大概吐不出什么好话来。

    “那我先去买晚餐喔。”

    家珍撂下这句话后也不待他反应,便一溜烟跑了出去,当然咏翔知道她的意思是从此刻开始计薪。

    真是的,被她赚到了!咏翔有些不悦地暗自抱怨着。大作家黄涪湄小姐是跑哪儿去了?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又是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本以为是家珍回来的他正想抬头开她玩笑,但映入眼帘的是气喘吁吁的黄涪湄。

    “对不起,我赶稿赶得忘了时间。”

    阿湄满怀歉意,离开网路咖啡厅的她一时无聊就回到旅馆写稿,直到时针逼近六时才匆匆忙忙出门,再加上正值下班的交通尖峰时刻,自然就迟到了。

    “没关系,反正家珍那头猪去买吃的还没回来。”咏翔一见到她,满腹牢騒就咽下喉咙了,赶紧拿家珍来说嘴。

    “秦咏翔,我听到了。”家珍的声音此时冷冷地传进他耳际:“我晚上还有事,你自己顾店吧。”

    他居然没注意到她跟着黄涪湄进门!

    “麦按呢啦,美丽的徐家珍小姐!”咏翔双手合十拜托道,却只换来她的白眼。

    “全世界最温柔善良美丽大方的徐家珍小姐,拜托你帮我这个没眼光的宇宙霹雳无敌八卦龟毛男顾店,谢谢!”

    “一小时五百,否则免谈。”家珍趁机狮子大开口,咏翔一咬牙,只好点头认栽了。

    “乖咦?我刚刚好像听到这位小姐说什么‘赶稿’的。”家珍把话题转到涪湄身上。

    懊不该告诉她呢?其实涪湄从不轻易吐露自己的作家身份,早上算是说溜了嘴。

    “你听错了!好了,我要出门了,好好顾店。”看出她不想回答的咏翔马上离开座位,拉着她逃难似的冲离门口。

    等离店有一段距离后,涪湄才小声道谢:“谢谢你。”

    “不用客气。”咏翔也松了口气,但有件事情让他无法理解。“对了,你为什么不想和家珍说呢?身为作家是很光荣的事情”

    “错了,当作家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涪湄无奈地苦笑摇头。虽然她只是写写旅游杂记,但编辑若是不中意就会被退稿;修稿更是一件恐怖的折磨,往往比创造一篇新稿子的难度高上许多,尤其在摸不着退稿理由时。

    “就是不想用”是她遇过最可怕的理由,这时候只有放弃这份稿子,重新找个地方流浪,再记录另一种飘泊的心情。

    也许她并不是真的那么喜欢流浪,因为大部份时候都是环境在逼迫她选择,而不是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除了一点,流浪是她自己选择的。

    咏翔谅解似的给她一个微笑。原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压力,作家的生活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惬意自在,就像他的租书店般,只要顾客喜欢的书他就会进,无法顾虑到自己究竟喜不喜欢那本书。

    然而伤感的事情不适合多想,咏翔拍拍她的肩膀,爽朗地提醒她:

    “现在是间谍行动的时间,你准备好了吗?”

    总算回到这个主题了,涪湄点点头,向他比出一个o.k.的手势。

    “那就开始行动,gogogo!”

    原来所谓的间谍是这样!

    阿湄跟着咏翔坐计程车在高雄市大大小小的街道上溜达,只要一见到租书店就下车进门去晃晃。

    “名家的书内阅一本十块,顾客多为高中生”咏翔把看到的状况记录在笔记本上,又在另一页注明自己的心得后才往下一家租书店前进。

    “真辛苦。”涪湄忍不住说道,她从没想过开租书店要这么累。

    “没办法,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咏翔耸耸肩,听说全台有五千多家租书店,如果不打拼点,很容易倒闭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涪湄终于明白这句话的道理,她以前总觉得开租书店是件轻松愉快的事情,没想到要顾虑的事情这么多。

    “你看。”咏翔突然在她耳畔轻声说道,她循着他指示的方向看去,发现了“黄涪湄”写的书被排在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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