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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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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家,就留下来吧!

    路敦逵那柔情款款的浑厚嗓音,在她耳边萦绕良久。这句话对她而言,不单只是温馨的挽留或同情的收留。对她来说,这句话的意义,在于它所隐含的认同感!

    路敦逵没因她的身份、来历不明而排斥她,反而无条件地接纳她,这可说是对她这个人的认同。这种感觉,让她如获新生,她不再是过去的康颂文,不再是那位被贴上“黑道大哥情妇”标签的康颂文!

    “不再是”站在浴室的镜台前,康颂文凝视着镜中的自己。“不再是!”再一次坚定地呢喃,她举起手中的利剪,毫不迟疑地剪着柔亮乌黑的波浪大卷。

    “颂文,你的衣服送来了!”路敦逵提着一袋袋他请秘书临时购来的女性服饰及日用品,缓步地走进卧房。下午开口留住她时,他已将这屋内惟一的卧室让给了她。这顶楼连同阳台差不多有五百坪左右,当初,因为考量只有他一人住,所以,完全是以单身公寓为参考,将这儿的空间设计成:一座一百五十坪的阳台花园、一间一百五十坪的客厅,一间一百坪附有二十坪宽大浴室的卧房,以及一个五十坪的厨房兼饭厅,其它余额坪数则是被电梯、楼梯给分了去。

    基本上,他的生活空间算是非常宽敞,只是他没料到当初的设计会导致他今日得夜宿客厅的命运。

    路敦逵抚压着胸口的伤,淡淡地笑,优雅地坐在床沿,看着浴室那扇透出光的毛玻璃门。这问卧房可再隔为两间,改明儿个再请人来动工好了,他思忖着。

    久久,康颂文始终未从浴室出来,路敦逵起身走向浴室,推开那扇玻璃门,因为只有自己住的关系,所以除了玄关的大门有设锁钥功能外,这屋内的门全无门锁。

    “颂文!”他轻唤,继续往里边走。猜想她是在泡澡,他并无意唐突,只是担心她的手伤,是否造成不便。

    “颂文!”他终于看到她了,并且发现她那剪得一头乱的发丝。“你在做什么?”他大喊,冲上前去,夺下她手上的利剪。

    康颂文看着他,发现他眼中有着不敢置信的惊诧,她握上他掌着剪刀的手。“我只是想换个发型。”她淡淡地答,像是要他别太大惊小敝似的。

    闻言,他俊眉挑高,短暂沉思。“我来帮你吧!”拉出镜台下的古典方凳,让她坐在上头,再从隐藏式木柜里,取出自己的理发工具。

    “你要做什么?”盯着他,她不明所以地问。

    路敦逵笑了笑。“你不是要换发型!我的工夫可是一流的,放心交给我,嗯?我自己的头发也是d。i。y。的!”中学时,一次理发意外让他差点没了耳垂,自此之后,他不再上发廊,总是在家自理,长久下来,练就了一手不输专业造型师的理发技术。他母亲还曾为此嘲笑他,可自行开业呢!

    康颂文还来不及质疑他的话,就见他已在她头上梳梳剪剪起来,刀法利落熟练,完全不输专业的设计师。

    她静静地看着镜中专注的他。他身上只绕着绷带,并没有穿任何上衣,结实修长的胳臂、起伏有致的胸肌、线条分明的腹肌泛着光泽,有力地层现在她眼前,他看来像是个注重锻炼的人,而不是像那家俱乐部的贵公子般,全身都是松垮的赘肉。

    “你常做运动吗?”他的臂肌因手上的动作而有力纠结、细微抽动,看起来很有生命力。

    “嗯!”路敦逵看向镜子,唇角有着浅浅的笑意。“我的朋友戏称我为‘练家子’!”

    “练家子!”她不解地低喃,像是没听过这词。

    “嗯!武术。我练武术。小时候,父母担心我会被绑架,特地从内地请人教我防身用的武术!练了近二十年,朋友因此笑称我是‘练家子’!”路敦逵笑意仍留在嘴角,隐约有自嘲的意味。“你知道吗?习武的人,个儿通常不高。”

    闻言,她双眸骤亮,看起来很有精神。“你的样子不像不高!”她的估计,他约有一百八十五公分左右。

    “我是玩票性质的练,并非真正习武之人。”他讽刺一笑,发觉很多事,他之所以做,都是一时玩心,就连男女间的情感,他好像也是如此。他这颗玩心何时能变真心呢?谁能像凌冱所说的,让他想独占呢?他突然停下动作,凝望住镜中的康颂文

    康颂文也望着他,像是在等待他的话般,静幽幽地望着他。

    两人的视线在镜中交缠好一会儿,路敦逵才笑说:“你的发质很好。”他将心思导回她发上,唇边始终扬着笑,恍若心中有什么趣事。

    康颂文没讲话,她知道,他其实不想说什么的,他只是在为两人呆望而发窘的状态,找个最自然、从容的解闷之道罢了。

    路敦逵专心地剪着她的黑发,而她则沉默地看着他神情认真的俊颜,两人均不再多言。偶尔,他会抬头看她,对镜中的她,淡淡地笑,仿佛在向她透露什么讯息,她读不出来,也同他一样,以淡笑响应他。

    沉静的空间,只存剪刀的咋嚓声,随着时间的流转而萦绕,某种情愫亦隐隐地在两人心底发酵着

    “唔”古典乐悠悠轻飘的办公室里,男性低沉的闷哼清晰可闻--

    路敦逵一手抚胸,一手持笔批阅着桌上的公文。由于发炎出水,以至于已过一个月,他的伤口仍未完全愈合。

    他并没有遵照凌冱的指示,在伤口发炎时,打电话找佟尔杰来看他的伤,只因他身旁的康颂文对疗伤之事,几乎是得心应手地媲美专业护理人员。受伤后的第七天夜里,也许是沐浴时伤口浸了水,使他在睡眠中饱受疼痛与高烧的折磨,一整夜,他恍恍惚惚、呓语连连,只知道有双酥软的小手,不断地以酒精擦拭他全身、更换他额上的毛巾,直至黎明,他烧退清醒,才知道彻夜守候他的是康颂文。

    当时,他身上的绷带已重新换过,胸口的伤不再灼热悸痛,绷带的缠法很专业、利落,与七天来,他自己胡乱包扎的方式,有着天壤之别。清醒的那一刻,康颂文就坐在地毯上,双手握着他的一只大掌,平放在他睡的长沙发边缘,她的眼神定定地看着他,微微地对他笑,问他想不想喝水。就这么句简单的话,竟让他失魂了半晌,那一刻的温暖,触动了他内心的欲求,第一次,他知道自己想要的其实单纯--心灵的安适。

    “总裁”女秘书怯怯的声音传人,打断了他的思绪。

    路敦逵拿起遥控器关掉音响。“进来吧!林小姐。”他尽量使嗓音听来自然,不想让人知道他身体微恙。

    林秘书开门进来,垂首嗫嚅。“总裁您的中餐要订哪一家餐厅?”虽然总裁曾告诫她,说话时抬头挺胸,才符合高雅有礼的淑女形象,但,她仍是不太敢直视着总裁讲话。

    “订餐厅?为什为?颂文呢?”几个礼拜前,康颂文对他说,她需要一份工作来支付她在他屋檐下的食宿费用。其实,他一点都不在意生活多一人的开销,只是颂文对这事十分过意不去,但,他却担心她在外工作会碰上危险,毕竟还没能弄清她到底是如何被带进俱乐部的,因此他难免担心她身边会有危机出现,是以为了让她对“白吃白住”的事释怀,也为了让自己安心,他便给了她一份工作来抵偿她的食宿费用,那便是当他的“管家”从此以后,他的三餐不再外订,连生活琐事也被处理得妥切。

    “呃康小姐上街去,刚刚打了电话,说来不及为您准备中餐”林秘书偷偷地瞄了他一眼,想象绅士十足的总裁是否生气。康小姐是一位身材高姚姣好、冷艳出众,留着典雅“赫本”的短发大美人。大概一个月前就是总裁要她选焙女性服饰与日用品的那天,这位康小姐便与总裁同住在顶楼,虽然总裁没说过康小姐的身份,但,公司里的人都猜测,康小姐是总裁众多情人里,最得宠的一个,所以被总裁召唤在身边。

    上街去?路敦逵挑起眉。“颂文上街去?一个人吗?她又去买书了!”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他发现她嗜“读”如命,就像是悔恨曾经失学般,她几乎手不释卷,不论什么书,都能看得痴迷、读得忘我,哪怕是本漫画,她也是看得津津有味。

    “司机跟着去了”林秘书讷讷地答,她怎敢忘记,总裁嘱咐,不能让康小姐单独出门的事呢?

    “嗯!”路敦逵明白地颔首,看了看腕上的名表,离午休尚有半小时,但他已坐不住。“林小姐,中午不订餐,桌上的报告全批阅了,我上顶楼休息,有要事先请高特助处理!”拍了拍成堆的资料夹,不疾不徐地穿上西装外套,尊贵翩然地走出办公室。

    一踏进玄关,路敦逵便迫不及待地褪下身上全套的亚曼尼“装备”一个月来,在这屋里他已习惯只缠绷带的打扮,随手将卸下身的衣服和领带丢在他的“床”--长沙发上,缓步走向惟一的卧房,想到浴室洗把脸。他终究还是没请人来做隔间工程,为什么呢?天晓得?也许是他已爱上了睡沙发的感觉吧!讽刺地撇嘴淡笑。他好像真的爱上了那张名贵的长沙发呢!呵!

    推开房门,浓郁的桂花香随风扑途而来,地板上满是散落的纸张,落地窗帘有生命似的施施飘飞,看来喜悦自得。

    路敦逵摇头淡笑,颂文又忘了关窗了!他走至落地窗口,将纱门拉上,阻弱风势,再拾起榉木地板上的纸张。颂文喜欢窗门大开,让风与阳光进入室内,她说那是活力与光明。说这话时,她眼中闪着是那抹令他想怜惜的坚强,仿佛那是她生命完美的要素。

    将手中的纸张叠整齐,稍微翻了翻,每张都有她的娟秀字迹,右上角还编了序号,看来这些纸是一体的。

    路敦逵坐上床,重新技序号将纸排好,确定所有页码都排对后,他稍稍读了第一页的内容,像是个故事的开端。

    “颂文也爱写故事?”他淡淡地呢喃。原来她除了嗜读,还沉迷写作。

    罢开始,只是随手翻看,但看了两页后,他便被故事吸引,一页一页的往下阅读。

    这是一个女孩在黑帮组织长大的故事--

    女孩的双亲是杀人如麻的冷血杀手,对于这样身染血腥的夫妻而言,理该不配有任何后嗣的,但,或许是上天欲以另一种方式延长对这两夫妻的惩罚,她在赐给他们一名仙子般的女儿后,便让夫妻俩丧命于一场激烈的火并里,而使得所有的罪过降至幼女身上,让她得面临无止尽的黑暗。

    案母死后,女孩由组织首领,也就是俗称的“帮主”代为扶养。女孩年仅六岁,出落得美貌动人,深得帮主独子--十六岁少主的喜爱,并视她为未来情妇般豢养在身边,派人教导她该如何扮演好黑道情妇的角色。

    在那种黑暗的环境下,女孩没有常规的童年生活与求学过程,她所需要的知识均由一位年轻且聪明绝顶的组织参谋教授。男参谋带着女孩习字念书,让她领略学习的乐趣。长久以来,两人培养出兄妹般的情谊与默契。但,却招来少主疯狂的嫉妒。

    一个百合飘香、春意盎然的早晨,正当男参谋在指导女孩阅读原文小说时,少主突然领来一群重要干部,指称参谋是警方派来卧底的奸细,当着女孩的面,以利刃杀了他,顿时,血液纷飞四溅,洒满了书本与女孩的脸。惊吓过度的女孩,完全忘了哭泣与尖叫,她只是呆傻地盯着他们拖走参谋的尸体,下属遵照少主的命令没收她所有的书本,一幕幕血腥、无声的画面掠过她眼前,待她回神,她已不再有书可读,不再有人作陪,更不再有人敢同她说话!对于参谋的死,帮里的人全知道,那是少主痴恋女孩的疯狂行为“奸细”其实只是欲加之罪,因此,每每看到女孩,他们总是人人自危,避得老远。

    渐渐的,女孩了解,自己是处在血腥、冰冷的黑暗世界里,但,她并没因此绝望灰心,反而变得坚强、勇敢,她总是渴盼自己脑旗长大、茁壮,如此,她才能有逃出黑暗的机会。

    后来,女孩终于明白,自己在帮里所为何用!但,很幸运的,那几年,久病不愈的老帮主去世,少主继位,面临旧势力的分裂与新势力的斗争,他终日忙于帮务的整顿统合,一时无暇“兼顾”她。直到女孩二十岁时,一个夜里,她被帮里一名调教女人的老嬷嬷唤醒,说是少主要见她,老嬷嬷细心地帮她打扮好,并在她的颈动脉涂上龙涎媚香,领着她进少主房里。

    看到他时,她明了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她无法勉强顺从,在他抚上她的身躯时,她倏地抄起床头装饰用的短刀,刺进他赤裸的胸膛,银亮的刀刃几乎穿透他的身体,血液不断地渗流而出,他瞠目巨吼,引来帮内其它的人,在混乱当中,她逃了,逃向她向往的光明世界去

    只是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她并不了解,所谓的光明也是有黑暗的!她在被迫赶之际,误上了一名陌生人的车,被带进了奇怪的俱乐部,在那儿过了七天与之前同样黑暗邪恶的日子,在她几乎要失望于光明的不存在之时,她遇见了那个男人,那个旭日般的男人!

    她在他身上找到了向往的光明

    路敦逵一口气读完故事。血液冲上他脑门,他觉得自己像是气喘发作的病患,呼吸瞬间凝滞,难以舒畅。他倒入床榻,狭长双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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